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神县民政局青神县老年养护院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4日-2016年7月10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4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
1 |
青神县老年养护院 |
青神县中心敬老院内(竹艺干道安置街南侧、鸿化堰西侧) |
青神县民政局 |
新建老年人用房、行政办公用房、附属用房及相关附属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为7500平方米,总投资1959万元。 |
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建设单位自行填写。 |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进入青神县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7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6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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