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6月24日-2016年6月3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6年6月24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眉山正扬橡塑科技有限公司橡塑制品(密封件)生产线扩建(一期)项目 |
橡塑制品(密封件)生产线扩建(一期)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橡塑制品(密封件)生产线扩建(一期)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38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生产车间(1#~4#)、办公楼(2F)、倒班房(2F)、门卫室及其它配套设施共计11070.58平方米。目前一期建成1#厂房/2#厂房/门卫室及配套设。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38万元,占总投资的2.1%,一期环保投资16.5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2016年5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青神县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食堂废水需隔油)经预处理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食堂油烟采用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3、噪声:主要采取隔声、安装减振垫、消声器等措施
4、固体废弃物:废包装材料由建设方收集后外卖予废品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监测单位:刘亮028-38811203
建设单位:鲁丽15378339960
2016年6月24日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6月8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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