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7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示

  
日期:2016年07月06日  来源: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12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2016年7月6日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1

四川新鑫元农牧机械有限公司成套饲料机组设备制造项目

成套饲料机组设备制造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成套饲料机组设备制造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21.2万元。新建成套饲料机组设备的研发、生产的机械生产加工车间、装配车间建设、仓库建设、生活住宿区建设、办公楼建设等。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设施投资21.2万元,占总投资的1.9%。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2015年1月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青神县环境监测中心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

1、废水:项目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生产厂区焊接区域增设焊接烟尘净化机,通过特制的高效过滤筒对废气进行过滤,同时车间四周设置机械抽排风扇,确保焊接烟尘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施,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优化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实现站区厂界达标排放。

4、固体废弃物:乳化液沉渣、废棉布、隔油池浮油集中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废油漆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焊条头及焊渣、边角余料、铁削外卖回收商;生活垃圾、化粪池残渣、污水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验收监测单位:刘亮028-38811203

建设单位:陶晓18628909999

2016年7月6日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7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7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