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1年08月13日  来源: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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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7日(5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8-38830434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3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年产100万吨砂石加工项目

眉山市青神县青竹乡程家嘴村

青神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本项目购买四川新久源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占地面积约88亩,拟建设一条100万吨/年砂石加工生产线,其中天然砂、机制砂45万吨/年,碎石50万吨/年,泥5万吨/年。项目包括新建和改建建筑。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施工期

1、废气:①严格执行“六必须”、“六不准”规定;②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严格控制扬尘,车辆实行密封运输等;③车辆必实施限速行驶,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对运输车辆用水清洗车体和轮胎,防止将泥土带出现场等;④禁止在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尽可能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时间;⑤定期对施工期设备进行维护,提高设备燃料利用率。

2、废水:①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既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②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生产,严格做到不外排。

3、噪声: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场地中部,尽可能远离敏感点;②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作时间,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征得其谅解后方可施工;③加大宣传力度,并做到文明施工。

4、固废:①土石方:设置一处临时弃土堆场将土石方暂存,待项目建成投产后作为生产原料使用,项目无弃方产生;②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③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的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

二、营运期

1、废气

(1)原料筛分破碎产生的粉尘:采取湿法作业,设置封闭式生产车间,通过在筛分工序安装喷淋装置,基本无粉尘逸散到空气中。

(2)车辆运输的动力起尘:地面硬化、定期进行路面清扫、洒水、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对车辆进行清洗。

(3)装卸料起尘:地面硬化、装卸点连续喷雾、厂区绿化。

(4)砂石堆料场起尘:地面硬化、设置密闭库房,并配置喷淋降尘装置

(5)给料机及输送带传送工序产生的粉尘:设置喷淋设备,皮带传输全密闭。

(6)车辆尾气:加强管理,定期保养。

(7)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2、废水

(1)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噪声主要来自颚式破碎机、圆锥机、制砂机、振动筛、装载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噪声;主要采取半地下式密闭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厂区绿化、距离衰减及声屏障等措施;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固体废弃物与危险废物。

沉淀池污泥经压滤处理后做绿化用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餐厨垃圾;委托具有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处置;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晾干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废油桶、废矿物油、废含油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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