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1年8月12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2日—2021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8-38830434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环境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眉山市青神县青竹乡程家嘴村 |
青神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8月12日 |
附:1、《青神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砂石加工项目公示本》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2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上一条: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8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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