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为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及时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安全氛围,增强全民安全意识。
(二)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具体部署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三)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经验。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经验交流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组织抓好重大安全活动,每个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集中和专项安全检查、整治,及时研究并汇报影响正常安全生产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并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抓好安全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六)凡发生事故,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协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
(七、组织相关部门对本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研究审查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
上一条:黑龙镇其它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下一条:黑龙镇镇长安全生产职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