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规定,青神榕树家中医诊所有限公司等1家申请医保定点业务的医疗机构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等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服务内容 |
青神榕树家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建设路52号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异地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
监督举报电话:028-38812519。
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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