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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民政局

2017年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日期:2017年10月10日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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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在市局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建设大爱民政,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促进了全县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保民生为目标,切实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

1.城乡低保工作。城乡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动态调整。每半年安排1次全员走访入户核查,将符合享受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核减,做到程序完整合法,动态调整,公开公正。今年上半年共清退城乡低保428户471人,清退低保资金23.87万元。坚持民政资金发放绿色通道,实行直接打卡,确保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截止6月,城乡低保累计保障63849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1133.28万元,城市累计月人均补助260元,农村累计月人均补助153.1元。

2.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我县现有特困人员1374人(其中:原五保户1135人,拟新认定特困人员239人),截止6月,累计支出五保供养金492.7万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41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320元。

3.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严格做好医疗救助审核、审批关,确保救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提高抗御大病的能力。截止6月,城乡医疗救助累计住院救助4068人次,累计支出医疗救助金198.22万元,资助10341名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参保金155.115万元。

4.临时救助工作。开展临时救助服务,明确临时救助范围、内容、标准和程序,让低收入家庭提高抗御大灾的能力。截止6月,临时生活困难救助5240人次,支出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209.8万元,人均救助400元。

5.救灾救助工作。修订完善《青神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生产生活救助工作,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76万元,共救助了2455户6201人次。推进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指导白果乡官厅坝村创建2017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村”,提高基层组织和群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

6.孤儿救助工作。现有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11名,按眉市民法〔2016〕3号文件要求:机构供养孤儿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246元,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最低养育标准为每月每人748元;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56名,实行标准为每人每月330元。全县建卡低保家庭儿童88名,实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除按月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以外,还对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教育、医疗所产生的费用,实行全报销。

7.流浪乞讨救助。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开展即时性救助,并建立受助人员个人档案。对自愿返乡人员购买了乘车票证,对不愿到站接受救助的对象,提供食品、衣物等;对危重病人、精神病人以“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以乞讨行骗的职业乞讨人员进行政策宣传、疏导和劝离;对流浪未成年人,无论是家长到站接领或是护送到家的,都主动与家长沟通,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特性,对家长的管教提出一些切实可行且有效的建议或意见,预防未成年人再次外出流浪。截止6月底,接收各类受助人员62人次,其中,外地流浪乞讨人员12人,危重、精神病人6人。为受助对象提供通讯,购买车票、衣物、食物、被子,提供医疗救助,资助返乡64人次,与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救助4次,受助人员均得到妥善安置。

(二)以服务国防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

1.优抚工作。认真对2017年优抚数据变化情况进行了更新、审核汇总,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身份认证率达95%以上,对优抚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全面落实优抚政策,为2318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2017年第一、第二季度抚恤补助金共计812万元。为全县1250名优抚对象缴纳医疗保险;为53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医疗困难补助。

2.安置工作。今年我县应安置2016年秋季、冬季退役士兵91人,其中:义务兵53人,一级士官16人,二级士官9人(农村籍7人,城镇籍2人),三级士官3人(农村籍2人,城镇籍1人),四级士官2人。服现役满12年以上,且未选择自主就业安置,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8人。发放2016年秋季退役义务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53人,合计63.72万元。发放2016年冬季城镇籍退役士官自谋职业经济补助3人,合计22.2866万元。发放2016年冬季退役士官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27人,合计133.875万元。积极开展了对退役士兵进行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2017年1月,委托川华职业技术学校对退役士兵进行自主创业培训,培训合格率达100%。按政策全面落实了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3.双拥工作。元旦、春节机关、企事业、乡镇拥军优属活动人人参与,走访慰问驻青部队、军烈属、复员退伍军人、残疾军人、参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义务兵优待金实行城乡一体化,2016年入伍义务兵优待金为农民人均收入的100%,户人均1.481万元。对服现役的军人立功受奖,分按20%、15%、10%、5%的优待金标准给予奖励,核算2017年对义务兵优待金及立功受奖励金共计254.3万元。

4.涉军维稳工作。做好复员退伍军人和重点人员的思想疏导和教育转化工作,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做好每一位优抚对象的信访、来访接待工作,做到热情、耐心,有问必答,不推诿塞责。做好全国两会和省十一次党代会期间涉军维稳工作。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全县复退军人情况,接待群众来访150人次,并协助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做好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以社区建设为抓手,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化

1.顺利完成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一次性成功87个村(社区),一次性成功率达97.8%(柳溪村另行选举成功,竹艺社区按相关程序申报延迟选举)。全县71个村、17个社区共选出村(社区)级班子成员264名,其中新任村主任19名,占21.6%(原未任任何职务的村主任10名占11.4%);新任委员33人,占18.7%。接待来信来访6件,与上届相比大为下降。

2.法律进社区工作。制发了《2017年“法律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级创建标准指导建华社区抓好组织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三大方面的工作,目前正按标准开展各项工作,等待验收。

3.区划地名工作。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目前各项普查工作已经完成,采集了11个大类,62个小类,地名2811条。其中行政区域地名11条;群众自治组织地名88条;单位地名308条;非行政区域地名5条;水利电力通信类地名838条;建筑物地名12条;陆地水系地名25条;纪念地地名19条;交通运输设施地名235条;居民点地名1057条;陆地地形地名213条。另外统计地名标志33条。地名数据库条数已达到3000条以上。今年3月顺利通过市级专家组的验收,目前已经通过省级系统的核查,上报民政部。

4.边界联检工作。配合井研县开展边界联检工作,目前双方已完成联检方案的制定,按照方案要求整个工作将在8月底前完成。

(四)以优质服务为宗旨,社会事务管理不断优化

1.提高婚姻登记服务质量。加强对婚姻登记员业务培训,在实际工作中通过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做到将法律法规融会贯通,很好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截止6月底,全县已办理结婚登记809对,离婚登记406对,补领结婚登记证415对,补领离婚登记证23件。

2.依法进行收养登记。严格按照收养登记程序办理,对收养人所提供的材料做到严格审查,确保无差错。截至目前,共办理1件收养登记。

3.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为维护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其健康成长,我局参照市上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待县政府审定后实施。5月12日启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困境儿童关爱项目,通过引进社工和心理志愿者团队,引导“事实孤儿”生活,了解他们的生活和心理健康状况,运用社会学理论知识与实践,促进他们身心健康成长。5月21日,由市局和我县共同举办的“合力监护,相伴成长”—眉山市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在白果乡甘家沟村村委会举办,对白果乡46名监护情况评估为差的留守儿童及监护人进行了培训。实施“法国巴黎银行奖学金”项目,对16名就读小学的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进行资助,标准为每学期750元/人,全年1500元/人,用于儿童在校生活费、学杂费等。

4.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县共有社会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132家,于4月对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年检,依法做好社会团体的成立、注销、换证等工作。

5.殡葬管理工作。继续实行全民惠民殡葬,截止6月底,共计免除基本丧葬费57.5万元。年初与各乡镇签订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管理,推行绿色殡葬。开展清明节文明祭祀安全管理工作,用文明节俭的丧葬新风引领殡葬改革,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6.福利彩票销售。制定青神县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细则。截止5月31日,全县共销售福利彩票344.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871万元的40%。

(五)以养老体系为依托,为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1.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100张,已完成60张任务,完成率60%;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50张,已完成100张,完成率67%;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个(城市3个、农村2个),已完成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完成率67%,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完成率100%;为694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已完成5000人,完成率72%。

2.认真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兑现全县老年人的高龄补贴。全县90—99岁的老年人100元/人.月,100岁以上的老年人500元/人.月,季度打卡兑现,半年累计兑现高龄补贴58.29万元。将办证窗口迁至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为全县老年人免费办理老年优待证205本,并热情讲解有关政策。继续开展全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为全县6814名8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在全市率先完成80岁以上老年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3.做好基层老协规范化建设工作。表彰了47个先进基层老年协会和18个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认真组织县老年大学、县老协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确保了老年组织的健康平稳运行。指导县老体协和老协举办第六届农村老年人文艺调演;约请县老协、县老年大学就眉山市建市20周年、市老协成立10周年的展板设置有关事宜进行了专题研究。

4.开展五轮敬老模范乡镇(村、社区)创建工作。制定了《青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轮创建敬老模范乡(镇、街道)工作的实施意见》,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创建活动社会氛围。

(六)以项目建设为牵引,不断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对各类民政资源进行筹划、整合、运作,不断寻求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推进以项目为载体的基础设施建设,为民政事业发展营造环境,提升保障服务能力。

1.老年养护院项目顺利开工。该项目总投资1959万元,5月22日签订施工合同,目前正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2.固定资产投入完成半年目标。全年固定资产投入目标3500万元,已完成185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2.9%。

3.对上争取完成半年目标。全年对上争取任务5000万元,已完成4116.78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82%。

二、主要亮点工作

(一)“三个精准”做好社会兜底工作

1.精准识别对象。明确“民政对象精准识别、精准认定、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采取“三看三问两访”方式,查看住房情况、查看生活条件、查看户籍信息;询问家庭的财产和收入状况、询问家庭成员的就业和上学情况、询问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走访邻里、走访村民,每半年安排1次全员走访入户核查,将符合享受保障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及时核减,做到程序完整合法,动态调整,公开公正。今年5月26—6月5日对10个乡镇的10个村1469名民政对象进行了逐户走访,对现享受民政对象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条件、民政资金是否发放到本人手上等情况进行入户核实,通过走访建议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按程序清退、复核申请条件35人,建议增加保障人口1人,责令民政对象死亡应立即停发补助6人,建议县纪委查处2人次,确保民政对象不重不漏,精准识别。

2.精准发放补助。针对民政对象补助金由乡镇民政办现金发放,存在补助金发放不及时、不到位现象和截留、挪用的风险。县民政局会同县财政局一起坚持民政资金发放绿色通道,所有民政对象补助金由县民政局和县信用社直接打卡发放,确保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民政对象手中。

3.精准服务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集中走访和日常工作中收集到的低保、五保人员家庭防风险能力差,个别群众对低保政策认识有偏差,部分基层干部素质差距导致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通过精准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来解决存在问题。

在开展临时救助服务、医疗救助服务的同时,着力开展感恩教育。针对个别群众不理解政府工作,不熟悉低保办理程序,领取和享受了政策不感恩,甚至骂娘的现象,民政部门干部在走访和接访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引导教育,个别确实困难的给予特别关心关爱,力求民政工作的最大社会效益。利用换届后村干部培训机会,对村四职干部进行培训,提高村(社区)干部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奠定工作的干部基础。

(二)“三个善待”加强民政工作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宗旨意识,不忘初心善待群众。通过学习教育、走基层等,进一步提升宗旨意识,切实维护民政对象合法权益。正确对待群众怨声、骂声和哭声,寻找群众所需、所盼、所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是强化和谐意识,团结协作善待同事。完善内部运行,丰富集体活动,开展交心谈心,在生活、学习中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顾全大局相互取长补短,形成合力,争创一流业绩。

三是强化自律意识,至情至性善待自己。认真、踏实、创新做好工作,善待家人树立良好家风,善待自己身体,懂得“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保持阳光心态,拥有一颗善良的心,让自己成为生活的强者。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1.民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这既有老年人的养老观念还未完全转变的因素,也有我们宣传不到位的原因。

2.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偏少,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由于护理工作责任重大,十分辛苦,而待遇偏低,导致护理人员不足,护理人员难招。

3.社会对低保的关注度过高,给民政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4.民政系统项目工作缺乏后劲,我县无项目储备。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扎实推进各项民政民生业务开展,履行好民政工作的社会兜底职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2.着力打造“养在青神”品牌,针对已建成的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工作举措,在就医、通行、参加老年活动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塑好青神品牌。

3.加强与发改、财政、省市民政等部门的对接,做好我县敬老院等项目立项、储备工作。

4.加大宣传力度,努力社会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树好民政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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