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罗波乡人民政府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组织制定本乡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罗波乡将以建设美丽乡村示范乡为目标,以人居环境治理为载体,以岷江经济带最美体育运动基地为契机,以推进乡村振兴和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为抓手,以巩固和拓展基层治理品牌为重心,以改善区位交通为途径,做实农业、提升工业、聚焦文旅,力争把罗波乡建成乡村振兴样板区、生态文明引领区、社会治理模范区、体育旅游先行区,打造眉青南联发展的黄金码头。
(一)多措并举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中干、干中学,结合罗波实际,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二是进一步抓好干部培养。建立“乡村干部大讲堂”、“年轻干部小讲堂”等学习交流形式,探索“干部在项目”、“干部在村落”等蹲苗锻炼方式,加强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历练培养。举办党务、乡村治理培训班等,提升乡、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三是进一步抓好作风建设。开展作风大整治,坚持从严教育管理、从严执纪监督,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公务接待等制度,从纪律执行情况、下村调研成果、民生事项落实情况等方面,定期不定期开展作风督察,坚决持续整顿干部作风。
(二)打造岷江最美体育运动基地。一是突出体育运动主题,做好全面规划。以立事达文旅集团与四川省水上运动学校合作建设的水上运动基地为核心,辐射罗波乡龙泉村、官斗山村、西坝村、新桥社区,规划健身步道、登山步道、骑行道等体育运动环线道路,布局山地运动、水上休闲运动、汽车自驾运动及营地。二是强化对上争取,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政策研究,利用好《“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打造龙泉水上运动小镇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健身步道建设项目,做好道路、公共厕所、停车场、污水处理等体育运动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强化招商引资,吸引优势资源投资。引进体育运动赛事落户罗波,推动体育运动基地与汉阳湖景区、汉阳古镇联动发展,号召农业产业园区业主经营方向往休闲运动观光体验方向转变,带动当地群众和投资业主建设山地运动区、休闲体验区、住宿餐饮区等配套旅游要素,推动体育旅游产业链条全面形成。
(三)高质量建设美丽乡村示范乡。一是抓实乡村规划建设。围绕“一村一品”,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调整全乡建设用地布局,力争在2023年实现全乡“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规划应编尽编。二是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围绕“六大行动”,持续开展“拆、收、改、栽、画”工作,做美最美环线,打造两条最美“四好”农村路(官西路、龙白路),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提升村容村貌,坚持开展“最美庭院”“最美道路”“最美河道”系列评选;实施商家沟、韩家沟、毛家沟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有效控制径流,降解面源污染,生产生活污水进一步净化,农村环境进一步改善。三是推动绿色建材生产园区建设。增强以商引商实效,以“装配式建筑(PC)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为主导,加大支持力度推动项目二期建设,引进相关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促成(PC)构件产业链,形成“引来一个、带来一批”的集聚效应,打造千亩建筑创意园区。
(四)探索创新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持续创新乡村治理机制深化罗波“众筹模式”运用,在拓展西坝村“五治融合”、施家沟村“一核多员”等基层治理创新经验等方面,进一步深入研究、因地制宜,构建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多元治理格局,提升乡村基层治理实效。二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持续推进宝镜村山水天香苑和龙泉秸秆加工等集体经济项目建设,选优配强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经营运行、发展扶持、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机制。
二、部门概况
罗波乡人民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3人,行政工勤编2人,事业工勤编制1人)。现有在职人员35人(其中公务员2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9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13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48人。另有三支一扶人员1人,聘用人员3人,遗属4人。
三、2022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2年罗波乡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06502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502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065020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58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400元,卫生健康支出1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500000元,农林水支出4739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罗波乡人民政府2022年预算收支较2021年增加2549977.58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罗波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50200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727531.98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以及财政事务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558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5400元,卫生健康支出100000元,农林水支出4739000元。
基本支出4607800元,用于保障乡政府机关正常日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542400元,用于保障乡政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5000元,主要用于罗波乡人大事务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73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0000元,主要用于罗波乡政府机构运行其他开支。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607800元,主要用于全乡行政运行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50000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相关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70000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554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保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100000元,主要用于乡政府疫情防控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63700元,主要用于农村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相关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13000元,主要用三支一扶人员五险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985300元,主要用于村级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6518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等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项)8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252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其他方面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罗波乡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07800元,其中:人员经费33609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2469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罗波乡人民政府2022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2022年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保障5村1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顺利开展,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2、安全经费:隐患排查,按时发放交通协管员、巡山人员补助,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3、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保障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促进各村(社区)工作顺利推进,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4、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保障村(社区)四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按时发放,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5、村(社区)干部目标绩效:保障村(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性;
6、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基层党建工作顺利推进,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7、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经费:提高全乡环境卫生质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8、社会治理经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扫黑除恶等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9、退役军人服务站经费:保障全乡退役军人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10、网格化补助经费:保障全乡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11、乡村振兴经费: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12、金牛河西坝土地租金:保障金牛河湿地公园土地租金及时支付,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13、乡镇人大事务经费: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顺利开展,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14、应急机动经费:有序推进辖区应急机动等相关工作,保障按时完成,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15、三支一扶五险经费:保障三支一扶人员五险经费,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16、乡镇武装专项经费:保障乡武装部正常运行,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1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保障全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维护,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18、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经费:保障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19、高标准农田和五小水利维修经费:保障全乡高标准农田和五小水利维修支出,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20、疫情防控专项经费:保障2022年全乡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21、场镇污水管网巡查和维护费:保障乡场镇污水管网正常运行和维护,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22、森林防火经费:保障2022年全乡森林防火及巡山员补助支出,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23、退役军人公益报酬:保障2名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报酬及保险支出,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24、纪检专项经费:保障乡纪委纪检工作正常支出,完成时间2022年12月31日前。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罗波乡人民政府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80200元。比2021年增加186111.1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2年,罗波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03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务车保险。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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