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罗波乡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罗波乡人民政府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组织制定本乡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乡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5.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2023年主要工作
风正济时,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还需策马扬鞭。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乡政府将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乡村示范乡”的目标,坚定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咬定目标不放松,真抓实干求突破,奋力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粮食安全,谱写农业现代化新篇章
——抓好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全县第一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总投资约1.4亿元,恢复耕地约360亩。实施西坝粮经复合产业园区提升项目,龙泉村、宝镜村高标准农田提升项目,施家沟村土地整理和施家沟村、西坝村、新桥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抓实耕地保护。认真落实“田长制”,严格执行巡田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销号。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动土必报、换种必报,建立防止“非农化”“非粮化”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撂荒地整治,恢复耕地300亩以上。
——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推广粮食扩面增产“1423”工作法,建成县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确保粮食种植面积1.5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6800吨以上。提质生猪养殖产业,培育胜东农牧升规入统,确保生猪存栏2万头,出栏2.3万头。
二、聚焦优势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
——做大做强工业。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实行“一对一”包保服务,全力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天府绿洲PC项目建成投用。培育天府绿洲、聚源家具、石花页岩砖厂三家工业企业入统升规。全年完成工业投资0.5亿元,工业总产值突破3.5亿元。
——做特农业产业。采用校企地合作模式,建设1000亩高品质蔬菜种植基地,打造生态绿色蔬菜品牌。擦亮柑橘产业金字招牌,形成柑橘农资、技术、销售共同体。抓住川茶振兴和市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机遇,因地制宜发展独具特色的茶产业。
——做靓乡村旅游。依托龙泉水上运动中心,打造水上运动、亲子活动、现代民宿、山地越野等于一体的兴村旅游业态。利用农业产业园区,打造集农业观光、采摘体验、帐篷露营等于一体的现代农旅观光新场景。
三、聚焦基层基础,展现人居环境新面貌
——狠抓生态环境治理。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推进“三源”整治,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压实“河长”责任,岷江、金牛河等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全面落实“林长制”。
——打造宜居和美乡村。推广“五共众筹”,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示范点1个,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乡村移风易俗。深入推进集体经济倍增攻坚行动,制定“一村一策”方案,增强造血功能。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S307成乐高速连接线项目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推进“天眉乐”高速项目,完成土地征收,确保顺利进场施工。建设“四好”农村路16公里。完成西坝村、新桥社区便民服务点三化”建设。完成场镇农贸市场改造。
四、聚焦民生民心,促进社会事业新发展
——大力夯实基础民生。全面完成下达民生任务,民生投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以上。推进片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石花养老服务示范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力争在各村(社区)建设1个片区养老服务点。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民生兜底保障和困难群众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进独居老人“健康敲门行动”。持续落实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工作,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困人群救助供养、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深入开展国家级卫生乡镇和全国示范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
——抓深抓细底线工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备齐应急物资、配强应急队伍。扎实做好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平安建设,加大禁毒和违法犯罪打击力度。警钟长鸣抓牢安全生产,持续整治风险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五、聚焦政府建设,展现廉洁高效新形象
——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政府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和乡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提升行政效能。深化“干部作风整治年”成果,落实“快准严细实”要求,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全乡便民服务体系,落实村级帮办代办制度,拓宽政务服务能力范围,提高政务服务质效。进村到组入户开展调研,全覆盖联系群众,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加强廉政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续纠治“四风”。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
二、部门概况
罗波乡人民政府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4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13人,行政工勤编2人,事业工勤编制1人)。现有在职人员39人(其中公务员24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13人),退休人员13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48人。另有三支一扶人员1人,聘用人员2人,遗属4人。
三、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3年罗波乡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30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27.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30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6.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7.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6万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罗波乡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收支较2022年增加238万元。主要是根据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财政事务支出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罗波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5.4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60.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以及财政事务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6.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6万元。
基本支出793.34万元,用于保障乡政府机关正常日常运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09.67万元,用于保障乡政府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乡镇人大事务经费(款)行政运行(项)7.5万元,主要用于罗波乡人大事务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05.84万元,主要用于全乡行政运行支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以及罗波乡政府机构运行其他开支。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相关事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7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6.19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工资及社保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6.3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农村社会事业工作相关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1.3万元,主要用三支一扶人员五险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91万能元,主要用于村级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173.61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罗波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9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6.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5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电费、劳务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罗波乡人民政府2023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56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保障5村1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顺利开展,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2、安全经费:隐患排查,按时发放交通协管员补助,加强防汛、防火宣传,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3、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保障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促进各村(社区)工作顺利推进,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4、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保障村(社区)四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按时发放,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5、村(社区)干部目标绩效:保障村(社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高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性;
6、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基层党建工作顺利推进,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7、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经费:提高全乡环境卫生质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8、社会治理经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扫黑除恶等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9、退役军人服务站经费:保障全乡退役军人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10、网格化补助经费:保障全乡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进,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11、乡村振兴经费: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12、金牛河西坝土地租金:保障金牛河湿地公园土地租金及时支付,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13、乡镇人大事务经费: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顺利开展,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14、应急机动经费:有序推进辖区应急机动等相关工作,保障按时完成,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15、三支一扶五险经费:保障三支一扶人员五险经费,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16、乡镇武装专项经费:保障乡武装部正常运行,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1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费:保障全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维护,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18、场镇污水管网巡查和维护费:保障乡场镇污水管网正常运行和维护,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19、森林防火经费:保障2023年全乡森林防火及巡山员补助支出,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20、退役军人公益报酬:保障2名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报酬及保险支出,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21、纪检专项经费:保障乡纪委纪检工作正常支出,完成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罗波乡人民政府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6.75万元。比2022年增加38.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罗波乡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支付公务用车保险及维修维护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2年末车辆数合计为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上一条: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下一条:青神县罗波乡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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