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附件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青神县退役军人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青神县退役军人局是主管退役军人事务的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政策法规与权益维护工作。
2.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工作。
3.拥军优抚与褒扬纪念工作。
(二)2021年主要工作。
1、提高站位、强化认识。加强干部队伍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认真贯彻好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编制好“十四五”规划,树立军人情怀,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打造“一体化”服务和退役军人“服务超市”。努力让退役军人真正感受周到、贴心的服务,感受“一日从军,终身是兵”的获得感和荣誉感,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3、围绕2021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十大重点工作,撸起袖子加油干。加大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力度,认真组织全系统政策业务培训,加强退役军人党史、军史教育,强化典型宣传,荣誉激励,传承红色基因。
4、解难帮困,助推信访矛盾化解。加强关心关爱,加强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帮扶,切实解决困难退役军人工作、生活、就医等实际问题。加强法律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退役军人纠纷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信访稳定。
二、部门概况
青神县退役军人局经编委核定,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2人)。现有在职人员14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公人员0人,机关工勤0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人员5人,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计19人。另有遗属0人。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青神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收入预算情况。2021年青神县退役军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4726099.6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76099.6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45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相应安排预算支出34726099.6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09099.6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1450000元。
(三)增减变化情况。县退役军人局2021年预算收支较2020年减少1489205.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安排情况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865305.17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589205.5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优抚对象物价补贴发放。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17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09099.67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000元。
基本支出2204099.67元,用于保障局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31072000元,用于保障青神县退役军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36878.57元,主要用于青神县退役军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性政管理事务(项)385466.49元,主要用于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下属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1240000元,主要用于双拥创建及拥军优属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8494.61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3674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管理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7000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支出(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和城镇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5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医疗补助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958000元主要用于优抚补助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3100000元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62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国有土地开发支出(项)1450000元,主要用于老促会运行管理及县中队维修改造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04099.67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3733.1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440366.4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5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青神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我单位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1、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补助资金: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和生活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3、春节八一拥军优属慰问:在春节和八一对军属及重点优抚对象、驻青部队、“三属”进行慰问。
4、革命老区建设促进经费(执行中下达):维护老促会日常工作运转,更好地宣传革命老区。
5、烈士陵园管理经费:烈士陵园日常管理维护。
6、企业军转干困难生活补助(县级配套):按时发放企业军转干生活补助。
7、双拥专项经费(含县中队双拥经费30万):深入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民团结,巩固军民鱼水情,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改善驻青武警设施。
8、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等专项经费(八一慰问):在八一慰问全县退役军人及军属。
9、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经费:完善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以更好地为退役军人服务。
10、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执行中下达):通过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保障基金,按上级文件资金配套要求,落实资金。
11、退役士兵两保接续专项经费:为2019年1月21日前,符合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伍士兵办理社保医保补交手续,保障他们的养老和医疗待遇。
12、维稳专项经费:维护社会稳定。
13、下岗志愿兵公益岗位补贴和养老、医保、住房公积金补助:发放下岗志愿兵公益岗位补贴和养老、医保、住房公积金,使下岗志愿兵人员的基本生活达到保障。
14、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立功受奖金:按时发放现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立功受奖金,营造当兵光荣的氛围。
15、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含代缴医疗保险):通过发放优抚对象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16、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县级配套资金: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医疗保障待遇不断提高。
17、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和城镇义务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对当年退役军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并做好退役安置工作。
18、综合党委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军人主题活动、集中教育培训、综合协调服务、培育宣传典型;指导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党支部工作。
19、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大学生一次性奖励金,营造入伍光荣的社会氛围。
20、老促会专项经费:维护老促会日常工作运转,更好地宣传革命老区。
2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创建以奖代补:完成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确保示范创建成功。
22、信息化建设及退役军人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完成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退役军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场所,有效化解部分退役军人矛盾纠纷。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县退役军人局下属机关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40366.49元。比2020年增加50439.27元,主要原因是我局有新进工作人员。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县退役军人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6000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末车辆数合计为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十、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