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批 2017年 9 月8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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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902079 |
眉山市青神县南城镇皮鞋产业园的污水直排思家河,臭气冲天。 |
眉山 |
水 |
9月3日,青神县迅速成立了由副县长杨江海为组长,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竹编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环保局为成员的处置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青神县南城镇皮鞋产业园”实为青神县南城镇制鞋企业集中生产区,企业于2009年起陆续在该区域投入建设,2010年3月完成区域环评并经青神县环保局审查通过,2011年底基本完成建设,建成时共入驻15户成品鞋生产企业和2户包装品生产企业。近年来,受市场不景气、产品销量萎缩等因素影响,有10户企业陆续停产。目前,该区域共有7户制鞋企业正常生产,另有2户制鞋企业于2017年8月租用该区域企业厂房正处于筹建之中。该区域主要是成品鞋生产企业,废水主要是近300名员工的生活废水,日均产生生活废水约30立方米。该区域地势低洼,由于历史原因生活废水没有接入城市污水管网,采取的是各企业自建化粪池,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思蒙河。经排查,正常生产的7户企业中,除红运鞋业有限公司完成环评备案外,其余6户未进行环评。目前,该6户企业正在整改,均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环评报告。 |
是 |
9月3日,青神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南城镇制鞋企业集中生产区生活污水直排思蒙河臭气熏天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副县长杨江海为组长,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滕文学为副组长、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落实整改。 一、临时转运处理污水。在该区域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建成投用前,采用临时转运处理措施,通过抽粪车将企业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转运至青神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目前,7户正常生产的企业均已和县污水处理厂签订委托处理协议,并对生活废水进行了抽取和转运(责任人:滕文学,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责任单位:青神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 二、完善配套,集中处理污水。9月3日,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会同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竹编产业园区管委会、县环境保护局、县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实地踏勘,形成了该区域治污配套设施整改方案。在该区域企业污水集中排污口埋置一个30立方米钢制污水储水罐,采用增压泵提取方式,将污水提升输送至城市污水管网,并通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以彻底解决该区域污水处理问题,该工程已于9月4日正式进场施工,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用(责任人:刘建林,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责任单位: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加强日常监管,依法完善环评手续。由青神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协助,加强日常监管,督促6户未批先建企业依法完善环评手续和环保设施,督促2户筹建企业在完善环评手续的前提下开工建设。9月5日,青神县环保局对6户未批先建企业立案调查(责任人:程慧东,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责任单位: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9月5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该区域周边43户群众进行了回访,发放调查表43份,结果均满意,满意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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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四川省眉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八批3件办结3件)
下一条:四川省眉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1件办结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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