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批 2017年 9月6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6日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31120 |
眉山市青神县汉阳镇、罗波镇污水未分离,直排岷江,造成江水被污染。 |
眉山 |
水 |
9月1日,青神县迅速成立了由副县长宋麒麟为组长,县水务局局长黄志伟为副组长,县环保局、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罗波乡政府、汉阳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当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形成整改方案。经查,“罗波镇”实为青神县罗波乡。 一、关于“汉阳镇、罗波镇污水未分离”问题。汉阳镇和罗波乡属青神县行政辖区。经查,汉阳镇污水管网存在雨污未分流,雨污水混流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且有两条街道未修建污水管网,污水收集率较低;罗波乡污水配套管网虽已实现雨污分流,但罗波车站背后有12户住户由于地势低洼,污水未进入污水管。 二、关于“直排岷江”的问题。经查,汉阳镇、罗波乡集镇生活污水经污水收集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通过“厌氧—缺氧—好氧除磷、脱氮”工艺处理后排入岷江,未发现有直排岷江的现象。罗波乡地势低洼的12户和汉阳镇翻身街、新街两条无污水管网的老街,均有农户自行修建的化粪池用于收集处理污水,无直排岷江现象。 三、关于“江水被污染”的问题。根据青神县环境监测中心生态补偿断面监测结果表明,岷江出青神境水质优于入境水质,且今年1至7月份岷江水体水质在青神县总体趋于改善。青神县1—7月共获流域生态补偿金439.9万余元。 |
是 |
9月1日,青神县政府制定了该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副县长宋麒麟为组长、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一、关于“汉阳镇、罗波镇污水未分离”的处理。 1.对罗波车站背后12户住户污水未进入污水管问题,已责成青神县罗波乡使用提升泵将污水提入截污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9月2日已全部完成整改。 2.汉阳镇配合青神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已制定了《场镇污水管网建设规划方案》,青神县将按方案组织实施:2017年9月至10月,邀请专业公司完成当前管网情况和现状全面摸底提出可行性方案;2017年11月12月,完成初设工作;2018月1至2月,完成资金筹措;2018年3至5月,完成项目立项、可研、环评、水保阶段工作;2018年6至7月,完成地勘和测绘工作;2018年8月至10月,完成设计、图审工作;2018年11月完成财评工作;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完成工程招标;2019年2月开始施工,拟于2019年8月竣工(责任人:邵建武,责任单位:青神县汉阳镇政府)。 二、关于“江水被污染”的处理。青神县环保局已加大对罗波乡、汉阳镇污水处理站的水质监测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同步加强流域监测,岷江流域共设四个监测点,其中新设县监测点两个,对入境和出境断面实行每月一测,对境内监测点实行每季度一测(责任人:程慧东,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三、9月2日,青神县水务局委托青神县环境监测中心对汉阳镇和罗波乡污水处理站废水分别进行了监测,9月3日出具的监测报告表明,污水处理站总排口废水中PH、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均符合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B标准。 9月3日,青神县罗波乡就该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方案向周边群众42人进行了通报,现场群众均表示满意;青神县汉阳镇就该问题整改方案走访了该镇50名群众,群众满意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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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四川省眉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1件办结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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