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批 2017年 9月4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2017年9月4日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信20170828142 |
1、眉山市青神县一环路城南党校门口杀鸡杀鱼的商户及住房污水直排岷江河。2、青神县西门口广场鸿化堰沟渠上天星茶楼及公共厕所污水直排鸿化沟渠直排岷江河。 |
眉山 |
水 |
8月29日,青神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忠云带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单位立即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研究解决方案。 一、青神县一环路东段党校门口至南溪广场共有杀鸡杀鱼商户八户、临城南农贸市场住户四户,其产生的污水全部排入一环路东段市政管网,进入青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青神县城西门口广场天星茶楼污水为直排鸿化堰沟渠。2015年,青神县在城西广场内新建占地约10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新建公共厕所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处理。原鸿化堰沟渠上的公共厕所已封闭并停用。 |
是 |
青神县落实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忠云为组长,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牵头单位,县环境保护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和畜牧局、县城管办、县商务局、青城镇政府等为成员单位的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一、落实县城管办、县农业与畜牧局、县商务局、青城镇政府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沿街商户的宣传教育及管理,全面规范市场环境卫生秩序,形成长效常态机制(责任单位:青神县城管办;责任人:宋志全,县城管办主任)。 二、迅速印发环境整治宣传资料,教育引导商住户配合做好环境卫生“门前五包”“院内自治”,所有污水全部实行先滤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滤渣及污物及时清理,保持好清洁卫生(责任单位:青神县城管办;责任人:宋志全,县城管办主任)。 三、督促指导天星茶楼业主于8月31日完成管道安装,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8月31日,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城南农贸市场经营户、天星茶楼及周边35户群众进行了回访,通报了调查整改情况,群众满意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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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四川省眉山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五批1件办结1件)
下一条: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眉山群众信访投诉件和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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