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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转发省、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建通〔2017〕33号

  
日期:2017年05月29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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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各股室、各建设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施工企业、各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7〕181号)和市安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安办〔2017〕22号)、《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批)的通知》(眉安办〔2017〕2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县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与“建设工程三个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由局长刘建林任组长,总工程师刘波任副组长,县房管局、建设股、质安站、县城镇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按照职能职责抓好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按照市住建局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情况、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专项整治。县质安站牵头,按照市安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眉安办〔2017〕22号)要求,继续抓好“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县房管局、建设股、县质安站分别牵头,按照市安办《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三批)的通知》(眉安办〔2017〕28号),抓好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既有建筑、安全专项整治。

三、认真抓好信息报送

县质安站汇总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市局要求报送工作信息。

县房管局、建设股、县质安站于5月10日、9月20日、12月5日前分别将本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期总结、年度总结报县质安站汇总后上报市安全科。

特此通知。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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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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