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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印发《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建通〔2017〕26号

  
日期:2017年05月15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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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相关单位、股室:

按照《眉山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正规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营造优美整洁的城乡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清理整治辖区的非正规建筑垃圾,力争2017年7月底,全面完成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的集中整治。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非正规堆放建筑垃圾。

三、组织领导

成立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建林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任  和  县政协办副主任,抽调县住建局帮助工作

    葛月丽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  波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张  译  房管局局长

成  员:江卫兵  质安站站长

    肖  耕  城监大队队长

    刘  江  建设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房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房管局局长张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指导各在建工地(装饰装修工程)开展非正规建筑垃圾堆放点整治。

质安站:负责对管理范围内建筑工地落实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建设股:负责对市政工程等重点工程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城监大队:负责对违规施工单位及相关企业依法立案调查查处。

房管局:负责对相关部门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协调落实非正规建筑垃圾倾倒点,负责对装饰装修项目进行督查。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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