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抓好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5日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抓好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人社厅“一号工程”和“头等大事”,全域推进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我县人社公共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二、主要措施
(一)抓好平台场地建设。(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场地建设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由县就业促进和培训股牵头,深入排查,全面摸清各乡镇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场地建设情况,采取扩增、调换等方式,解决有场地办事的问题。
(二)抓好人员队伍建设。(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各乡镇严格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关于加强全省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编办〔2010〕11号)要求,一是摸清现有编制数配备是否达到要求,未达到要求的,积极与县委编办衔接,通过增加编制、调整编制等手段,促使达到要求;二是乡镇自查人员配对是否达到编制数目,未达到编制数目,通过公开招考、人员调动等措施,确保达到编制数量。三是排查编制人员是否在自身岗位上工作,未在自身岗位上工作,乡镇要及时调整,合理分工,确保专人从事专职。
(三)抓好服务项目清理。(完成时间:2017年9月底前)
认真清理现有人社公共服务项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县级公共服务项目对照眉人社发〔2016〕60号文件进行清理;乡镇公共服务项目要对照川人社办发〔2014〕267号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村(社区)公共服务项目要实事求是进行清理。项目清理要科学分类,哪些服务可以用手机终端解决,哪些服务需要窗口办理,要积极征求上下服务平台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调整建议方案。对保留的事项,要说明保留的必要性;对取消、修改事项要说明理由;对“下放事项”要综合考虑上级平台是否能够“放得了”,下级平台是否能够“接得住”,有无政策障碍等问题。
(四)抓好标识标牌更换。(完成时间:2017年11月底)
原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更名为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站更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由县人社局牵头,征求乡镇、社区(村)意见,统一标准、统一印制标识标牌(附件2)。
(五)抓好设施设备配置。(完成时间:2017年12月底)
设施设备配置按照《四川省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试行)》(见附件3)的要求,走访调研,召开专题会,配齐配全设备设施,为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解决有设备办公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人社局成立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徐炳全同志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别联系指导1-2个乡镇开展工作(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农劳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全面提升乡镇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形象。
(二)强化工作保障。
工作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全面摸清乡镇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编制等情况,及时整理汇总,专题研究,稳妥推进。强化经办保障,工作所需制作标示标牌、采购设备设施的经费在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上下衔接,分级责任”的工作原则,密切配合,不折不扣推进工作落实。强化督查考核,层层抓责任落实,倒排工作周期,齐心协力推进工作正常开展。
附件:1.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关于印发《关于抓好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7】44号,关于印发《关于抓好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附件1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炳全(局长)
副组长 |
职务 |
联系乡镇 |
联络员 |
曾晓红 |
副局长 |
南城镇 |
唐秀娟 |
李志容 |
纪检组长 |
罗波乡 |
程其林 |
李学利 |
社保局长 |
青城镇 |
李娜 |
魏艳琼 |
就业局长 |
高台乡、河坝子镇 |
梁煜梓 |
涂建平 |
农劳办主任 |
汉阳镇、黑龙镇 |
蒋鹏达 |
孙宇 |
医保中心主任 |
白果乡、瑞峰镇 |
刘瑶 |
宋建宏 |
仲裁院院长 |
西龙镇 |
吕海军 |
上一条:关于印发《“青神人社事、最多跑一次”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清退我县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编外人员养老保险转移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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