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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2017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宣传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7〕21号

  
日期:2017年03月31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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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下属各经办机构:

为全面促进人社事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进一步强化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宣传工作,实行信息工作目标考核,现将《2017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宣传目标考核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目标任务及时报送信息。

附件:2017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宣传目标考核办法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31日

附件

2017年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

信息宣传目标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全系统干部职工撰写报送信息宣传工作积极性,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信息服务水平,发挥政务信息的决策参谋作用,提升人社系统对外形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系统干部职工

二、考核内容

1.信息宣传内容:围绕人社工作,撰写政务信息、党建信息、新闻宣传等稿件;

2.信息宣传采用:报送信息被县政府办、县委办、市人社局、市政府办、市委办、省人社厅采用;外宣稿件被《眉山日报》《四川新闻网》《四川日报》《四川电视台—四川新闻》《中国新闻网》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采用的;

3.重要信息报送:严格按规定要求上报紧急信息,发生紧急信息迟报、瞒报、越级报的,年度工作考核中信息考核计零分。

4信息约稿:对约稿不重视、应付了事、未按规定要求完成信息约稿超过2次的,年度工作考核中信息考核计0分。

三、奖惩办法

1.全系统干部职工(除领导干部外)2017年每人下达2篇信息目标任务,完成报送目标任务的得基础分3分,超过1条报送任务的每条0.5分,报送信息最高不超过5分,没有完成报送任务的得0分,并问责。

2.信息被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眉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信息、青神要情采用每条得2分;被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采用每条得3分。

3.外宣被市级主流媒体报刊或电视台采用的每条得3分;被市级主流媒体眉山日报、眉山电视台采用的加3分,被省级主流媒体四川电视台、四川日报采用的每条加8分,被省级其他主流媒体报刊或电视台采用的每条5分,被省级网络主流媒体采用的每条3分;被国家级主流媒体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求是》杂志报道的每条加15分,被国家级其他主流媒体报刊或电视台采用的每条10分,被国家级网络主流媒体采用的每条8分。

3.同一条信息外宣稿件分别被多媒体、多部门、多渠道采用的,只采用最高奖励标准,不累计奖励。

4.同一条信息有多名撰写者,只奖励排名第一的撰写者,同一信息内容有多个人报送的,任务完成数只计入第一个报送者。

4.每季度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年底对信息宣传工作进行综合考核,每分20元。

四、工作要求

1.信息内容应紧扣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展示工作,宣传成果,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特别是要对全局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跟踪报送。信息内容要保证质量,做到表述准确规范、主题鲜明、要素齐全、文字精炼、突出新意,杜绝应付了事。

2.信息报送要注重时效性,及时反映最新工作动态,做到及时撰搞,及时传递,及时上报,特别是各类重要活动和重大紧急事件的信息,要做到当天拟稿,当天报送,一事一报,不得重复报送相同信息。

3.为保障信息报送质量,每次报送将纸质文档依次送分管领导、局长审签后报局办公室,图片信息应单独报送JPG格式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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