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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6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18年06月04日  来源:青神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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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10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衣大道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财富中心三楼)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4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评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1

竹木家具生产线项目

眉山市青神县南城镇红桥村皮鞋工业园区

青神县吉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项目属新建,项目业主购买原吉尔奇皮鞋厂厂房用作生产,不另行建设建筑物,只进行设备安装。

占地面积2686.68m2(约4亩),包括木工区、喷漆房、成品库房、原料堆放区、办公用房、门卫室及其它辅助设施。主要利用外购的木板材以及竹板材通过下料、平刨、压刨、拼板、裁切、铣型、砂光、喷漆、打磨等工序生产产品,本项目生产休闲桌椅、火锅桌椅以及酒吧桌椅,产量各为1000套/年。工程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3%。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期:由于该项目购买原吉尔奇皮鞋厂厂房用作生产,不另行建设建筑物,只进行设备安装、室内装修等,且施工面积较小。在施工期间的污染源主要有施工器械设备的噪声、装修废气、装修固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该项目在建设施工期只要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后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太明显。施工结束,施工期产生的影响随之消除。

营运期:

1、废气

项目木料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木料粉尘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油漆粉尘采用内循环式干砂打磨房,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胶粘剂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油漆废气通过将喷漆房密闭,通过机械抽风形成负压,项目产生的油漆废气经1套水帘除漆雾系统+喷淋塔+活性炭+UV光氧+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可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家具制造行业甲苯、二甲苯、乙苯、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现有,容积8m3)处理后进入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厂,经深度处理后排入岷江,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水帘除漆雾废水、集水坑废水采用相应的防渗漏的容器收集后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外排,对环境无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值65dB(A)~95dB(A),通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器消声、隔音罩隔音、建筑物隔声屏蔽、建筑材料吸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夜间不生产);敏感点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木料、收集的木料粉尘,袋装密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场,定期由中纤板材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打磨房收集的油漆粉尘、水帘及集水坑捕集的漆雾均采用相应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2

竹木家具生产项目

眉山市青神县南城镇红桥村皮鞋工业园区

青神县鑫界实木家具厂

项目属新建,项目业主利用洋洋鞋业(本项目业主自有)厂房用作生产,不另行建设建筑物,只进行设备安装。

占地面积4666.69m2(约7亩),包括木工区、喷漆房、成品库房、原料堆放区、办公用房、门卫室及其它辅助设施。主要利用外购的木板材以及竹板材通过下料、平刨、压刨、拼板、裁切、铣型、砂光、喷漆、打磨等工序生产产品,本项目生产休闲桌椅、餐桌椅以及酒吧桌椅,产量各为1000套/年。工程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2.14%。

施工期:由于该项目业主利用洋洋鞋业(本项目业主自有)厂房用作生产,不另行建设建筑物,只进行设备安装、室内装修等,且施工面积较小。在施工期间的污染源主要有施工器械设备的噪声、装修废气、装修固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该项目在建设施工期只要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后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太明显。施工结束,施工期产生的影响随之消除。

营运期:

1、废气

项目木料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木料粉尘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油漆粉尘采用内循环式干砂打磨房,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胶粘剂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油漆废气通过将喷漆房密闭,通过机械抽风形成负压,项目产生的油漆废气经1套水帘除漆雾系统+喷淋塔+活性炭+UV光氧+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可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家具制造行业甲苯、二甲苯、乙苯、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现有,容积8m3)处理后进入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厂,经深度处理后排入岷江,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水帘除漆雾废水、集水坑废水采用相应的防渗漏的容器收集后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外排,对环境无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值65dB(A)~95dB(A),通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器消声、隔音罩隔音、建筑物隔声屏蔽、建筑材料吸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夜间不生产);敏感点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木料、收集的木料粉尘,袋装密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场,定期由中纤板材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打磨房收集的油漆粉尘、水帘及集水坑捕集的漆雾均采用相应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3

竹木家具制品生产线环保设施技改项目

眉山市青神县南城镇红桥村皮鞋工业园区

青神蜀竹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属技改,项目业主租用原有的青神县文义皮鞋厂进行生产,不另行建设建筑物,只进行设备安装。

总占地面积3350m2(约5亩),青神蜀竹竹木制品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做过环境影响登记表,在眉山市青神县南城镇红桥村皮鞋工业园区投资500万元建设了竹木制品生产加工项目,主要生产木质家具、办公家具以及竹木家具,不涉及喷漆仅木工加工。现阶段拟投资20万元建设竹木家具制品生产线环保设施技改项目,即增加喷漆房以及木工区中央吸尘设备等。

本项目技改后生产木质家具2000套/年、办公家具1000套/年、竹木家具5000套/年。产品中木制家具不涉及喷漆;办公家具中约400套需要喷漆,其余部分为免漆板或者涂木蜡油;竹木家具中约2600套需要喷漆,其余部分为免漆板或者涂木蜡油,喷漆部位包括桌面、四支桌腿、椅子坐板、椅子腿、椅子靠背。

工程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0%。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期:由于该项目租用原有的青神县文义皮鞋厂厂房用作生产,不另行建设建筑物,只进行设备安装、室内装修等,且施工面积较小。在施工期间的污染源主要有施工器械设备的噪声、装修废气、装修固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该项目在建设施工期只要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有效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做到文明施工、清洁施工后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太明显。施工结束,施工期产生的影响随之消除。

营运期:

1、废气

项目木料粉尘经中央除尘系统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木料粉尘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油漆粉尘采用内循环式干砂打磨房,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胶粘剂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油漆废气通过将喷漆房密闭,通过机械抽风形成负压,项目产生的油漆废气经1套水帘除漆雾系统+喷淋塔+活性炭+UV光氧+15m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可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家具制造行业甲苯、二甲苯、乙苯、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现有,容积8m3)处理后进入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厂,经深度处理后排入岷江,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水帘除漆雾废水、集水坑废水采用相应的防渗漏的容器收集后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外排,对环境无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值65dB(A)~95dB(A),通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器消声、隔音罩隔音、建筑物隔声屏蔽、建筑材料吸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夜间不生产);敏感点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木料、收集的木料粉尘,袋装密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堆放场,定期由中纤板材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打磨房收集的油漆粉尘、水帘及集水坑捕集的漆雾均采用相应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4

实木桌椅生产项目

青神县南城镇大林村一社

青神县陈木匠实木家具厂

本项目为青神县陈木匠实木家具厂“实木桌椅生产项目”项目,建设地位于青神县南城镇大林村一社,项目属新建(补评),占地面积约6433.21m2,修建有2个木工车间(1#、2#)、喷漆房、成品库房、原料堆放区、办公用房、门卫室及其它辅助设施,建筑面积合计约2600m2。主要利用外购的实木木条、木板通过下料、平刨、压刨、拼板、裁切、铣型、砂光、喷漆、打磨等工序生产定制实木桌椅,年产量40000件。工程总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30.8%。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期:由于项目已于2012年建成并投入使用,本次评价属于补办环评。根据现场踏勘,项目施工期已经结束,据调查了解,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规定,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施工期未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环保部门未接到施工期环境投诉,经现场勘察未发现施工期环境遗留问题,施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1、废气

项目各车间木料粉尘经抽风机抽至沉降室(沉降室密闭,预留排气口)自然沉降后再经过风机抽入新增的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木料粉尘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油漆粉尘在专门的区域使用打磨手机进行人工打磨,产生的油漆打磨粉尘经吸风机收集后通入喷淋室水喷淋处理后排放,排放量极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各车间产生的胶粘剂有机废气产生量较少,产生点较分散,考虑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产生的油漆废气通过将喷漆房密闭,通过机械送风形成正压,油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系统+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Uv光氧”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可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表3家具制造行业苯、甲苯、二甲苯、乙苯、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漆雾处理废水、喷淋室废水采用相应的防渗漏的容器收集后于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外排,对环境无影响。

3、噪声

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噪声值70dB(A)~85dB(A),通过采取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器消声、隔音罩隔音、建筑物隔声屏蔽、建筑材料吸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夜间不生产);敏感点噪声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木料、刨花、木渣、锯末和收集的木料粉尘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油漆粉尘、漆渣收集后交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可实现清洁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

5

传动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青神县城西五更桥

四川青神永亨机械有限公司

原有精密设备约30余台,传动件生产能力为60万件。在原有生产线基础上,购买各类精密设备10余台,对生产线进行了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100万件,现生产传动件160万件。项目技改新建厂房1466平方米,在原有用地内进行,不新增占地。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运营期

1、废气

金属粉尘:颗粒物经车间车间阻拦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达排放浓度<1.0mg/m3标准限值。

有机废气:煤油挥发的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罩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风机抽至15m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以90%计,处理效率以90%计,风机风量1000m3/h。

废水

项目保洁废水经过隔油池(1m3)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60m3)处理达三级标准后委托眉山市清伦管道疏通有限公司将生活废水运送至青神县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外排。

2、噪声

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在总图上优化布置,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房中央,并利用距离衰减和建筑隔声,以减少对外部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将空压机设置在项目中部,修建挡板隔声降噪。加强管理,确保各机械设备正产运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3、固废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材料外面废品收购站;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润滑油、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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