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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四川省五源红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配制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环建函〔2018〕54号

  
日期:2018年05月28日  来源:青神县环保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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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五源红酒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500吨配制酒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在青神县青城镇机械大道1号建设,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占地面积4282平方米,购置各类不锈钢储酒罐、不锈钢水泵、自动洗瓶灌装一体机以及各类实验设备等,采用勾兑、灌装、包装等工艺,形成了年产配置白酒500吨的配置酒生产线,该项目属于补评。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设备、采用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洗瓶废水经0.3立方米的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设备清洗废水经调节池收集后回收利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通过在勾兑过程中乙醇产生点安装一个集气罩,产生的乙醇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排气筒通至楼顶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及化验固废经收集后直接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定期外卖。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青神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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