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颐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智慧养老院建设试点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公司申报的智慧养老院建设方案。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审批的建设方案开展工作,待项目建成且验收合格后,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项目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建设补贴。
此复。
青神县民政局
2021年8月30日
上一条:青神县民政局关于同意成立青神县向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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