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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责任分担办法

  
日期:2021年12月28日  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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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各级政府基金缺口分担责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川府发〔2020〕18号)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职能责任

(一)按照“统一收支、分级负责、权责对应、合理分担”原则,建立健全我市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事权与财权相匹配、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责任分担机制,合理地确定市本级、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承担的基金缺口分担责任。市本级、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将应承担的分担资金,全额列入当年本级财政预算,共同确保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市政府确定市本级、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基金缺口分担责任,统一领导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负责督促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全力落实市下达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承担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三)市政府承担市本级基金缺口分担责任;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承担本级基金缺口分担责任。全市各级政府要按照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工作要求,做好政策执行、参保扩面、基金征缴、财政投入、风险防控等工作,确保本地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做好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具体工作,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做好责任分担机制落实、预算执行监督、基金缴拨及预测预警和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

(五)市财政局牵头做好缺口分担的责任落实工作,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做好地方财政应负担资金测算、专项上解、基金划拨等工作。

二、基金缺口的确定

基金缺口分为一般性缺口和管理性缺口。

(一)一般性缺口的确定。一般性缺口指预算年度内的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的差额,根据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下达我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确定,计算公式为:

一般性缺口=基本养老金支出+病残津贴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转移支出+其他支出-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委托投资收益-转移收入-其他收入。

(二)管理性缺口的确定。管理性缺口指预算年度内因地方未完成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预算、违规支出等造成基金减收增支形成的缺口,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在省确定的缺口基础上进行综合认定。

三、基金缺口的责任分担

一般性基金缺口由省级统筹基金和当地财政共同负担。管理性基金缺口由地方财政自行承担。省级统筹基金包括省级管理的累计结余基金、暂未归集到省的全市累计结余基金(以下简称老结余)和统收统支后的各项基金收入。

(一)一般性缺口的责任分担。

全市一般性缺口依据省下达的缺口分担责任确定,一般性缺口由存在一般性缺口地区的财政全额自行负担,计算公式为:

一般性缺口财政负担额=省下达的全市财政应负担总金额×分担比例-按规定抵扣的超收奖励部分。

分担比例=(缺口地区当年支出预算-缺口地区当年收入预算)÷全市一般性缺口总额。

预算年度终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省上确定的基金年度决算实际收支缺口,对市本级、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承担的缺口负担额进行结算,差额部分在次年予以调整。

(二)管理性缺口的责任分担。

市本级、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和各县(区)地方政府自行承担本级管理性缺口。其中,因违反国家和省统一政策或未完成年度收入计划造成基金减收的,由同级政府筹措资金补足;因违反国家和省统一政策扩大支出范围或提高支出标准,造成基金增支的,由同级政府负责全额追回,无法追回的由当地政府负责弥补;存在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违规投资运营等情形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无法追回的由当地政府负责弥补。对违规少收多支行为,要按规定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缺口资金的上解。

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应负担的一般性缺口和管理性缺口,当年应足额纳入当地一般公共预算并在年终结算时专项上解市财政,由市财政集中专项上解省财政。

(四)超收激励。

对超额完成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预算的地区,超额部分的50%用于抵扣当地以后年度一般性缺口同级政府负担部分。市本级、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超额完成当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预算的部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核实并单独建立台账,根据省级部门认定的全市超收奖励额,按照当地当年实际超收额占全市总超收额的比例,计算确定市本级、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用于抵扣以后年度该地区一般性缺口政府负担部分。

四、过渡期内一般性缺口的责任分担

从本办法实施之日起至我市老结余用完时为止,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省下达的全市财政应负担的一般性缺口,由我市老结余承担。在我市老结余不足时,扣除剩余的老结余后,再按上述公式计算市本级、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应承担的一般性缺口。

五、附则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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