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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录用贾多多等6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6〕46号

  
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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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

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刘亮等48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通知》(眉人社发〔2016〕70号),同意录用贾多多等6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请相关单位通知本人于2016年10月10日前报到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定级,并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手续;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初任培训另行通知。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8日

上一条:关于聘用张博等2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考核聘用杨杰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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