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康泰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7000吨机械零部件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工业园区(黑龙镇高墩村7组)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30亩左右,新建生产用房10000平方米左右,其他附属设施800平方米,新增车床100台(套)、加工中心30台(套),全面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机械加工零部件7000吨以上能力。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采取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噪声的影响,落实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处理设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二)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员工洗手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和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预处理池收集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废气防治措施。钢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粉尘通过机械排风系统进行全面通风换气,自然沉降。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噪声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减震、消声、建筑隔声、优化厂区平面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不得扰民。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和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含油抹布、生活垃圾和预处理池污泥经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清运;废机油、废切削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四川省中明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置;隔油池浮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青神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0日
上一条:关于眉山市巨扬建材有限公司年生产30万吨砂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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