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16年10月31日我局受理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31日—2016年11月11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3350710827
传 真:028-38816556
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环境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万景·中岩广场二期项目 |
青神县青衣大道以南、中岩广场东侧 |
青神县万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10月31日 |
2 |
年产10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 |
青神县罗波乡新桥村1组 |
眉山市锦桥人造板有限公司 |
西南交通大学 |
10月31日 |
附:1、《万景·中岩广场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年产10万立方米刨花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6年10月31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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