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青神县通发实业总公司青神县岷江二桥新建工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9日(7天)。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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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廖先生
通讯地址:眉山市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股
邮 编:620460
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23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措施 |
1 |
青神县岷江二桥新建工程 |
青神县 |
青神县通发实业总公司 |
青神县岷江二桥起点接城区主干道——青衣大道止点(k0+000),经自来水厂,跨越岷江,经白果乡政府,止于规划岷东大道(k1+326),线路全长1.326km,其中桥梁长度877m,两岸引道长度449m。主桥为80+140+80m预应力砼连续梁桥,主梁为变高度箱梁截面,下部结构桥墩主墩采用空心墩,交界墩采用桩柱式墩,承台加群桩基础;引桥青神岸采用11×30m简支T梁,井研岸采用8×30m简支T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两岸桥台采用桩柱式桥台,桩基础。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为60km/h,路基(桥面)宽度为30.5m,为双向四车道,拟采用沥青砼路面。 |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施工期: 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扬尘、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 (1)废水:桥面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收集后,汇入应急收集池沉淀处理后,外排至岷江。污水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定期清扫路面,建议有关部门加强对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 (3)噪声:采取道路限速、禁鸣、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等措施。 (4)固废:对固废进行清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上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0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青神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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