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站:
你单位报送的《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机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拟在青神县工业开发区机械工业园区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总投资213.08万元,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不新增污水管网,设计规模为0.15万m3/d,提标前后保持不变。本次提标拟通对其中生化区、二沉池部分及进水回流系统进行改造,现状厂内设备置换、填料更换等以及新增智能控制模块等,使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从现状的《城镇污水处理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提高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表1中的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限值。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青神县城市规划。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实现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废水、扬尘和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妥善处理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二)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严格按照报告表污水处理工艺建设,确保处理后的出水水质达到《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51/2311-2016)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标准。
(三)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对工程自身产生的生产及生活废水引入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厂设施收集后汇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污水,用泵将工业园区污水抽至厂外市政管网,将园区污水纳入青神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临时处理。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通过优化厂区总图布置,采取绿化、封闭、及时清运污泥等必要的防臭措施,确保周边大气环境安全,不得出现臭气扰民现象。
(五)优化厂区总图布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提升泵、鼓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吸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得扰民。
(六)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工作,明确去向,防止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生活垃圾、栅渣、沉淀池砂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线监测仪废液、紫外线消毒灯管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脱水机房产生的污泥脱水后运至青神县报恩寺机砖厂处理;生物除臭废填料交由厂家回收。
(六)按照报告表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保障项目周边的环境安全。
(七)对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根据环评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治地下水污染。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青神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四川永联鑫金属制造有限公司箱柜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下一条: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眉山销售分公司新城西加油站双层罐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