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审计报告

  
日期:2018年12月24日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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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七条和《青神县审计局对青神县地方税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的通知》(青审通〔2018〕1号),青神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18年3月13日至4月20日对青神县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地税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税收征管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县地税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青神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县地税局系省地税局直管单位,主要负责全县范围内的地方税收征管,内设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收入核算与财务股、综合税政股、政策法规股、服务征管股、机关党委办公室等7个股室,下设第一税务所、第二税务所、第三税务所、第四税务所和稽查局。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是以省财政拨款为主、地方政府予以补助,为省地税局的三级预算单位。

2017年,县地税局在编人员87人,其中:在职人员65人、离退休人员22人;外聘人员14人,其中:协税人员9人,经费支出64.37万元(含工资、奖金、公用经费等);其他工勤人员5人,经费支出10.78万元(工资支出)。

(二)税收计划完成情况。

2017年度,县地税局实现预算收入25370.75万元,占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税收收入计划数22830万元的111.13%,其中:中央级5150.02万元;省(市)级2172.93万元(税收收入1990.79万元、非税收入182.14万元),占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下达省级税收收入计划1810万元的120.05%;县级18047.80万元(税收收入16146.27万元、非税收入1901.53万元)。

(三)机关经费收支及软件系统建设情况。

2017年,县地税局收入1541.38万元(省级财政拨款915.94万元、县级财政拨款609.94万元、其他收入12.61万元、上年结转2.89万元),支出1531.49万元(工资和福利支出943.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6.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8.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68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结余9.89万元。

2017年,县地税局运行和维护软件7个(含2016年及以前年度购买),支出运行维护经费23.63万元,无新建软件系统。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县地税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地税局的坚强领导下,积极组织税收收入、创新征管模式,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推进税收征管改革。

县地税局提供的税收征管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基本完整、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税收征收管理情况。

上一条:中共青神县河坝子党委书记邓德军同志、河坝子镇人民政府镇长葛亚飞同志经济责任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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