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青神县竹艺大道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

青审报〔2017〕44号

  
日期:2017年11月17日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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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青神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10月20日,对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的青神县竹艺大道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重点审计了工程结算、工程建设管理和财务收支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青神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批复情况。

青神县竹艺大道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由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5年8月25日以青发改〔2015〕199号文批准立项: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改造竹艺大道北段沿线615户,建筑面积约26914平方米,小区道路约3280平方米,雨污水管网约1000米,对沿线的房屋屋面渗漏、外墙墙砖脱落、部分小区道路破损、雨污水管网堵塞等项目进行改造。估算投资1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自筹。项目建设地点为青神县青城镇竹艺大道北段,建设工期4个月。项目业主为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核准意见: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而达到比选规模标准的,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比选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二)财政评审及工程变更情况。

青神县竹艺大道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由青神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青财评〔2016〕29号确认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为9629269.73元(含暂列金396590.43元)。

该项目工程变更按程序进行了申报,经审批同意变更增加估算投资885870.00元(其中使用暂列金396590.43元)。

(三)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签订标情况。

青神县竹艺大道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于2016年6月14日在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公开招标,成都金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一名,因该公司存在虚假投标行为被取消中标资格,由第二名四川信合资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合同)价7536424.00元(其中,暂列金396590.43元);施工设计由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定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合同价198000.00元;规划编制由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定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合同价198000.00元;监理由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定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合同价158400.00元;可研报告编制于2015年6月15日在青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介机构库抽取,确定四川坤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合同价23000.00元;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由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定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合同价48000.00元;施工图技术审查为四川智力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合同价19200.00元;环评为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27000.00元;测绘为乐山正信房地产测绘有限公司青神分公司,合同价8000.00元。

(四)工程实施情况。

青神县竹艺大道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6年7月8日开工,由于新增工程量及竹博会的召开,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延期,于2016年12月1日竣工验收评定为合格。

(五)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

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账户通过“开发成本/竹艺大道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科目对该项目资金进行核算,截至2017年1月31日,按以支定收该项目收到资金共计5015933.80元;支出资金共计5015933.80元,其中:支付工程款4521853.80元,支付待摊费用494080.00元(施工设计198000.00元,规划编制158400.00元,可研报告编制23000.00元,监理31680.00元,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28800.00元,施工图技术审查19200.00元,环评27000.00元,测绘8000.00元)。

(六)工程投资审核情况。

青神县竹艺大道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送审工程总投资9058854.00元,审计核减工程总投资551569.00元,审计确认工程总投资8507285.00元,其中:

1.送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379254.00元,审计核减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51569.00元,审计确认建筑安装工程投资7827685.00元。

2.送审待摊投资679600.00元,审计确认待摊投资679600.00元,其中,施工设计198000.00元,规划编制198000.00元,可研报告编制23000.00元,监理158400.00元,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编制48000.00元,施工图技术审查19200.00元,环评27000.00元,测绘8000.00元。

审计机关聘请四川中基恒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工程造价情况进行了审计。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的青神县竹艺大道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符合建设程序,提供的工程资料和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资料基本完整。在真实性方面,提供的工程资料和其他资料基本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在合法性方面,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执行了国家有关基本建设及基建财务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在执行中存在多计工程投资等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意见

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51569.00元予以核减。

由四川信合资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青神县竹艺大道北段棚户区改造项目送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379254.00元,审计核减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51569.00元,审计确认建筑安装工程投资7827685.00元。施工单位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551569.00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责成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核减多计的工程投资551569.00元。

四、审计建议

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核算,控制工程建设成本。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90天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青神县审计局。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青神县审计局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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