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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日期:2016年02月24日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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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职能,稳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稳步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一)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一是将“法律七进”工作作为依法治县工作重点内容纳入目标考核;二是抓好“法律七进”的总牵头工作,建立健全了督查推进机制、“法律七进”报表制,完善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协作机制,促进了“法律七进”各牵头部门的配合协作,确保了各项任务全面完成。三是开展了“三月法制宣传月”、“依法治县·发在身边”集中宣传月、送法下乡等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上法治课130余场次,开展文艺表演等宣传活动33场。四是组织黑龙镇和白果乡共计400余名村民参加市巡回宣讲团来青宣讲活动;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学法75次。

(二)顺利通过“六五”普法检查初步验收

成立了青神县“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六五”普法总结检查工作的通知》,7月28日迎接了市检查组对我县六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目前,我县已顺利通过“六五”普法初步检查验收。

(三)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工作

西龙镇、黑龙镇被申报为市级法治示范乡镇;县委宣传部、人民检察院、县工商质检局、县经信局、县城管办被申报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目前,我县已通过市级法治示范县创建检查验收,待市上审核命名。青城镇文林社区成功创建省级依法治社区示范社区,成为了眉山市唯一获此荣誉的社区。

(四)完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建设

组织法治文艺宣传队开展文艺演出33场,法律服务小分队开展法律服务105次,普法讲师团和知名律师等开展法治讲座20余场。打造了白庙村法治文化广场、甘家沟村法治文化长廊、桥楼村法治文化大院、康苑世纪城法治文化大院等8个法治文化阵地。

二、全面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一)全面推进司法工作站建设。今年,我县新建成5个司法工作站,实现了在全县10个乡(镇)全覆盖。

(二)深入推进“诉非”衔接工作。今年,接受法院委托调解8件,办结8件,委派调解334件,办结327件,成功231件,司法确认17件。

(三)全面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一是进一步扩大农村中心户调解室覆盖面。全县共打造规范化农村中心户调解室51个(其中今年新建10个),调解纠纷300余件。二是进一步强化“调解跟着项目走”工作机制。全县十个重点工作推进组调委会成立以来已受理调解涉及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劳动用工等矛盾纠纷1300余件。三是在青城镇、青城镇文林社区、黑龙镇、黑龙镇季时坝村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标识标牌、协议文书、工作台账、统计报表以及调解档案。四是加强第三方调解中心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拟定了《青神县建立乡镇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和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选取青城镇等5个乡镇进行试点。

(四)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今年,全县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923件,成功调解1907件,调解成功率为99.17%,其中疑难复杂案件383件,涉及当事人数3273人,涉及金额910.87万元。

三、深入推进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改革综合试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5人,变更执行地2人,解除社区矫正56人,在册97人。其中缓刑92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1人,无一人脱管、漏管。撤销缓刑、收监执行2人。新接收刑满释放回归人员41人,基本妥善安置。目前全县安置帮教对象400余人。

(一)建立完善规章制度,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一是完善调查评估制度。全年接受调查评估委托13件,目前委托机关结案12件,评估意见采纳率100%。二是建立点验制度。定期采取随机点验和集中点验的方式,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近期生产、生活以及学习、思想情况。三是制定下发了《青神县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落实分类监管制度。四是建立警务协作制度和信息互通制度。与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定期通报新增社区服刑人员、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五是将社区服刑人员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目前,网格化信息系统已签收信息5300余条,形成了多部门、多层次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查处力度。采用定期集中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的方式,掌握各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司法所严格执法,杜绝违纪违规现象。今年开展不定期巡查30余次,集中检查2次,对不服从监管规定的依法进行了处罚。全年因违反监管规定,受到警告处罚的社区服刑人员11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1人因重新犯罪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三)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按《特赦令》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特赦令》,签署了《告知书》,并按规定上报了符合特赦条件的2名犯罪时未成年的社区服刑人员,9月底,特赦工作圆满结束。

(四)做实关爱,构筑帮扶机制。一是建立刑满释放人员临时困难救助机制,7名刑释人员得到一次性救助;协调亲属帮扶,3名刑释人员得到妥善安置。二是排查登记在监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33人,建立了帮扶台账和成长档案,组织9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探监;组织14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参加“健康成长夏令营”活动。

四、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巩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一是对已建成的10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7个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二是充分利用12348法律援助专线、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及政府网站互动平台,进一步拓宽了法律援助渠道。三是创新推行“点援制”,增进了承办人与受援人之间的信任。四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准入”机制,将重度残疾人维权案件、农民工维权案和老年人维权案件纳入援助范围,将公证、仲裁调解案件和非诉讼代理列入案件类别,使法律援助将惠及更多困难群众。五是强化部门协作,建立维权联动机制。今年,我中心与检察院探索针对法律援助案件的“支持起诉”制度,全年共对3件案件进行了试点,明年将全面实施。六是推行庭审旁听、案件回访、结案审查等制度,全面提升法律援助质量。目前,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旁听法律援助案件2次。实地回访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6人,电话回访法律援助案件当事人53人。

全年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5件,完成目标任务166%,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2218人次,提供法律服务2388人次,发放法律援助书籍和宣传资料1890份,获得受援人感谢信4封。

(二)加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日常监管和职业道德教育。一是组织推荐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党委政府出台实施重大政策的法律评估,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组团式一站式服务,目前,律师担任政府、企业法律顾问41家,为政府提供合理化法律意见15条。二是开展“送法进园区”“外来企业大走访”活动,为企业进行“法律体检”,目前,已开展走访和法律咨询活动30场次。三是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介入全县重大突发性事件处置,防止因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上访,目前,已成功化解5起。四是围绕重大工程项目、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公证处开通绿色通道,进行现场公证。五是及时调整充实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机关、企业活动,进行现场咨询答疑,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已开展法制讲座7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件。

今年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90件,其中民事类公证178件,经济类公证7件,其他类公证5件。代理修改和书写法律文书80余份,接待公证咨询400人次。律师事务所代理民商案件89件,刑事案件19件,非诉案件21件

五、以创一流业绩为动力,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制定了《中共青神县司法局党组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工作方案》,召开了“讲政治、守纪律、守规矩”专题学习反思会;开展群教活动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再反思剖析;开展了法纪教育和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召开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讨论会。

(二)全面落实整治庸、懒、散、浮、拖“四个当天”工作制度。制定了《青神县司法局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实施办法》和《青神县司法局整治庸懒散浮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督查方案》,统一制作“四个当天”台账。目前,全局共办理511件。

(三)开展学雷锋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干部到湿地公园捡垃圾、唱学习雷锋红色歌曲。二是组织干部开展知识竞赛,并及时上报了学雷锋征文。三是组织干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

六、积极谋划,锐意创新,实现新跨越

(一)分步有序推进第三方调解中心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2016年1月底完成青城镇、黑龙镇、西龙镇、高台乡、罗波乡5个乡镇试点工作,在2016年6月底前实现10个乡镇全覆盖,并在各相关部门、乡镇建立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调解员库。

(二)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成效和不足,为启动“七五”普法作深入调研。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发挥政法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从2016年起,各乡镇人民政府务必聘请1至2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

(四)深入推进特殊人群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依托网格员队伍,充实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同时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综治工作考核内容。

青神县司法局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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