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青神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根据本县行政区域内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以抗旱增雨、森林防灭火、消霾、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作业点及附近为作业区域,影响范围为青神县行政区域内。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类型:BL-1、WR-1A车载式火箭;
4、故障弹药的处理:青神县行政辖区内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发现未爆炸的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弹头或未燃烧完的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残体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110)和青神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028-38891121)。我们将派专家前往处理,千万不要自行拆卸或摆弄,以防发生意外,伤害自己和他人。
青神县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日
下一条:关于清退计划生育措施保证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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