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规定,卫计部门不再对群众收取计划生育措施保证金。已经缴纳的群众请带好相关的收据或者凭证,到我乡政府卫计办公室办理清退手续。
特此公告
高台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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