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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日期:2009年11月19日  来源: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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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府发〔       2009             34        
 
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绿化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923号)精神,结合青神实际,现就加快推进青神县城乡绿化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规划控制、建设调整、管理科学、统筹发展”为指导,以植物材料多样化,景观效果森林化、建设时间迅速化为原则,突出生态建设的主题,认真抓好城区绿化美化工程、农村环境绿化工程,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绿化示范活动,建设绿色家园、构筑和谐社会,实现城县森林化、郊区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村社整洁化和庭院(小区)花果化的格局。  
二、目标任务  
(一)新建义务植树基地3处,面积30公顷;  
(二)全县森林覆盖率到2015年达到40.22%,全县绿化率达到98 %  
(三)城区新增绿地4.7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平方米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25个;  
(五)提升县道绿化效果137.908公里,绿化率达到99%;绿化乡道50.255公里,绿化率达到98%;  
(六)完善江河、水渠164.66公里,库坝95.06公顷的绿化工作,绿化率达到98%。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通过电视、广播、专刊等形式,广泛宣传城乡绿化,形成城乡绿化良好氛围,搞好绿化模范单位和绿化示范村活动,推动城乡绿化深入开展。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一是按照陆地生态系统建设要求,维护生物多样性,按照既定的森林分类经营方案,以保持原始森林生态为前提,在风景名胜区、公路两侧、饮水工程保护区,逐步淘汰速生丰产林,种植乡土树(竹)种,适当配植桤木、香樟等景观效果好、材质佳的优良树种,打造公路、风景区、河系森林绿化公益林体系;其余宜林地以撑绿3号杂交竹、巨桉、红椿、臭椿、香樟、香杉、枫杨等树种,构建丰产竹林、速生丰产用材林等对农村经济发展拉动力大、与农民增收直接相关的片状混交商品林体系,提升森林绿化等级,确保绿化质量。二是搞好绿化示范工程建设。着力打造以竹林、巨桉速生丰产林为主体的瑞峰、罗波万亩造林绿化示范片区,形成块状混交林,确保森林绿化质量,并推广红椿、臭椿等适生树种,形成具有较高观赏价值和生态保护功能的绿化示范工程。  
(三)创新“3.12”植树节内容。集中打造以中岩风景名胜区为重点的植树节活动,采取划定区域,落实责任主体,通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捐资、捐款、认种、认名等方式进行;并对全县各乡镇政府、县级部门进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发放、确认、补发工作  
(四)积极推进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林地流转,切实保障造林绿化者的合法权益,鼓励各种投资主体通过承包、租赁、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取得林地经营权,投资林业,推进绿化建设。  
(五)增加城市绿量,扩大城市绿化面积。建设局负责进一步提升县城绿化水平,不断满足广大县民对优美环境的需求,改善人居环境。把县区内主要街路建成林荫路、景观路和精品路。努力建成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县绿地系统。  
(六)到2015年城区人均绿地面积增加6.5%,达到7平方米。对大西街、大南街、大北街、黉门街等城区主要街道绿化进行改造,形成点上绿化成景、线上绿化成荫、面上绿化成林的良好格局。有效利用城县空间,推行县城的立体绿化。  
(七)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绿化。农村环境绿化要以村容整洁为中心,以四旁绿化为主攻方向,以乡镇所在地、村社和乡村路绿化为节点,实现窗前有花、院内有果、路边有荫的目标。农村绿化由乡镇负责,林业部门指导。  
1.乡镇所在地绿化。乡镇要在所在地中心区域绿化树种选择主要以本土树种(乔木)为主,以花、灌相配套,到2015年平坝地区乡(镇)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0%,丘陵地区乡(镇)绿化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  
2.村社绿化。每个村社要因地制宜地对村内主要街路、庭院进行绿化,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乔灌结合,村民可根据风俗习惯自愿选择绿化树种。  
3.以环境综合整治进村庄活动为契机。规划抓好1个省级试点村,5个市级试点村、5个县级试点村的地绿化工作。  
4.乡村道路绿化。乡村路绿化是农村四旁绿化的主要内容。乡村道路绿化要因地制宜要选择绿化树种,乡村路新栽植的树木要单独建立档案,纳入森林资源档案管理。  
(八)打造绿色通道,建设绿色长廊。绿色通道以搞好主要干线和江河堤防为重点,建设层次分明、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绿色长廊。  
1.县交通局负责提升县道137.908公里,乡道50.255公里的绿化水平。其中,眉青路主要选择香樟、天竺葵等景观效果好的绿化树种树种,青乐路主要绿化树种选择为香樟、杨树、红椿、臭椿等景观效果好的树种,青关路主要绿化树种选择为银杏、红椿、臭椿、撑绿3号杂交竹等景观效果好的树种,另将青井路、青夹路、竹艺大道等作为近远期重点绿化对象。  
2.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岷江、思蒙河、沙溪河、官厅水库、复兴水库等宜绿区域绿化工作,以水保持为根本目的,完善全县164.66公里江河、水渠,库坝95.06公顷区域的绿化生态建设工作。  
(九)依靠科技,强化管理,提高造林绿化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科技兴绿的理念,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绿化水平。按照适地适树、生物多样性和科学配置的原则,选择绿化树种,要多种树、种大树、造片林。要进一步健全造林绿化管理制度,加强对造林绿化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做到科学规划、科学施工和科学管理。要坚持造管并举,发展与保护并重,特别是要加强乡村四旁绿化的管理和保护,大力推广绿地成果承包管护,逐块逐段落实管护责任,巩固已取得的绿化成果。  
(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措施。  
1.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造林绿化,把城乡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城乡绿化一体化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绿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组织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指导服务。  
2.创新机制,调动社会造林绿化的积极性。一是县绿化委员会及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绿化工作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县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文化意识,形成绿化光荣、绿化有功的社会氛围。二是县林业局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林地流转工作,建立健全林地流转档案,切实保障造林绿化者的合法权益。三是深入落实谁造林、谁所有,谁投入、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政策,积极探索由民营企业或个人投资经营乡村路、河堤的造林绿化,形成企业单位个人(业主)投入造林绿化的格局。四是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为造林绿化投资者搭建融资平台。  
3.落实工作责任,实行目标考核。搞好造林绿化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林业、交通、建设、水利等具体承担绿化任务的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绿化工作的指导,加大资金投入,认真完成规定的绿化任务。要继续实行单位绿化负责制,机关、学校医院、工商企业等单位的绿化实行属地管理,由绿化主管部门下达绿化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定期检查考核。  
 
 
 
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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