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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神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青人社发〔2017〕5号

  
日期:2017年01月09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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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镇残疾人联合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集中帮扶各类就业困难人员、贫困群众和残疾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创业,服务惠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保稳定,推动政策落实。为扎实推进全县“就业援助月”活动的落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全面实施“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创新宣传、援助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措施,突出援助成效,提高政策普及率和知晓度,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切实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稳定就业。

二、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真情相助

三、活动时间

2017年1月1日至31日。

四、援助对象

(一)大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劳动者;

(二)残疾失业人员;

(三)去产能中失业人员和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

(四)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

(五)贫困失业人员。

五、工作目标

(一)宣传到位。使辖区内有就业援助需求的居民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援助内容、申报程序和经办机构。

(二)走访到位。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残疾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等援助对象开展走访调查,摸清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底数和具体情况。

(三)登记到位。对辖区内每一位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登记认定,纳入实名制登记管理。

(四)帮扶到位。根据辖区内就业援助对象的不同需求,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分类提供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有针对性的公共就业服务。对援助对象和援助效果要抓好跟踪服务,搞好援助后续服务。

六、活动内容及具体安排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1月12日)

活动期间,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要深入本辖区开展入户调查,摸清各类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底数,建立基础台帐,完善就业援助对象动态调查机制。乡镇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在服务场所设立政策咨询窗口,提供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服务,大力开展就业政策进社区活动,使辖区内居民特别是援助对象知晓各类就业扶持政策及经办机构,使用人单位了解各项优惠政策及具体要求。

(二)集中帮扶阶段(2017年1月13日- 2017年1月22日)

一是制定援助计划。各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援助对象的需求和特点,坚持以个性化服务为基础,为就业援助对象制定援助计划。援助计划要明确具体的帮扶措施、帮扶岗位、帮扶完成时限、帮扶单位和责任人。

二是开发就业岗位。开发并掌握一批适合援助对象就业的岗位。通过组织招聘会、送岗位到家等有效形式,使有就业愿望的援助对象及时了解岗位信息,大力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就业帮扶活动,尽快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

三是组织招聘活动。活动期间,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组织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各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招聘活动。

四是落实扶持政策。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深入开展就业服务进家庭、就业岗位送上门、社会温暖送到人的活动,发挥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的作用。以推荐就业岗位、提供就业服务、提供自主创业培训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落实税收优惠等政策为重点,帮助援助对象了解相关的政策,实现稳定就业,把就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三)跟踪服务阶段(2017年1月23至31日)

对于活动期间未能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要登记备案并纳入后续的就业援助工作中,确保就业困难人员三个月内实现就业,“零就业”家庭在认定后一个月内实现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就业。活动结束后,各基层平台要积极开展跟踪回访服务活动,总结检查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援助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活动期间,县人社局、县残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七、活动要求

(一)成立“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徐炳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魏艳琼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费永军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成员由县人社局、县残联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和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乡镇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就业局就业股。

(二)各乡镇加强沟通和协调,明确各自职责分工。

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面负责本次活动,乡镇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负责残疾人援助对象的就业援助,并及时相互沟通工作进展情况。

(三)强化就业困难人员登记管理工作。

完善登记、认定和退出机制,建立登记台账、服务援助和动态管理的制度。加强就业援助制度化、长效化、精细化建设,积极探索就业援助工作绩效考核机制。

(四)做好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工作。

各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残疾人联合会要按照县统一部署,切实做好本部门就业援助相关数据统计工作。援助月活动工作总结和统计表于2017年2月8日前分别报送县就业局和县残疾人联合会。

联系人:

县就业服务管理局——邹艳菲 电话:38862667

县残疾人联合会—— 王维佳电话:38862911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神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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