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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程序

  
日期:2015年06月17日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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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监督程序

手续办理

(1)到安全监督副站长办公室提供以下资料:

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1份。

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承诺书1份。

③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备案表;

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表;

⑤建安网安装合同及平面图。(5000平米以上)

⑥现场勘验申请表。

提供以下安全管理资料:

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②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总监签字盖章);

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

④项目经理B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

[电工、架子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设备司机、信号]

⑤物料提升机、塔式起重机、附着升降脚手架、外用电梯等设备和施工机具进场及安装使用管理制度。

(2)以上资料齐全后发放安全监督方案4份,备案人拿方案到质安站办公室盖章。盖章后办公室留存一份,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

二、质量监督程序

手续办理

(1)到质安站办公室提供以下资料:

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②工程中标通知书(或免于招标通知书)、招投标备案合格通知书;

③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建造师证复印件;

④全套施工图纸及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及审查备案通知;

⑤地堪报告;

⑥监理企业授权总监委托书原件,监理合同、监理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总监、专监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⑦建设质量监督登记书(2份);

⑧安全监督方案;

⑨室内空气环境检测合同,外墙保温材料检测合同。

注:以上资料除质量监督登记书外均可提供复印件。

(2)以上资料齐全后发放质量监督方案4份,备案人拿质量监督登记书和质量监督方案到质安站办公室盖章。盖章后办公室留存一份,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留存一份。

三、安全监督手续和质量监督手续均办理齐全后,工程监督小组正式对该备案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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