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要求,我县于2016年4月开始启动移动执法“双随机”工作,我县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对全县污染源实施随机抽查。第二季度共抽查污染源12家,其中重点污染源企业1家,一般污染源企业11家。
“双随机”抽查制度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我县将“双随机”抽查与环境监察网格化监管相结合,保障了执法的有效性、公正性和科学性;“双随机”抽查与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相结合,实现抽查留痕和精细执法;抽查名单保密与抽查结果公开相结合,提高监管威慑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