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实行排污许可制度,规范排污行为,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根据《四川省污染物申报登记和排放许可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发放实施意见》相关要求,现将拟发放排污许可证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共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如有意见,请向青神县环保局总量办反映。
电话:028-38811202
地址:青神县振兴路青神县环境保护局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单位地址 |
许可证类型 |
许可内容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1 |
青神华力塔基热电有限公司 |
张惠明 |
青神县南城工业走廊1号 |
正式排污许可证 |
总量许可 |
川环许Z60028 |
5年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