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神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1年02月22日  来源:县行政审批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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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单位):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的通知》(川办发〔2020〕85号)文件要求,结合青神实际,梳理形成《青神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现印发你们,请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严格遵照执行。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青神县乡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目录(2020年本)》(青委编办〔2020〕28号),逐一明确各项行政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梳理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并将乡镇(街道)行权事项纳入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布、管理和运行,依法依规动态调整;县级相关部门要明晰县乡权责关系、职责分工,加强对乡镇(街道)的指导培训、配套保障和行权监督,提高乡镇(街道)履职能力,不得随意向乡镇(街道)转嫁清单之外其他事项。

附件:青神县乡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青神县行政审批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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