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青神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青机改〔2019〕1号文件)精神,“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的公益服务职能划入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将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更名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县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保留参公管理,挂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牌子。”
目前,机构调整已经完成,人员编制已划转到位,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726687938934F)。原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财务曾独立核算,注销登记后如涉及到原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神县分中心债权、债务事项由青神县行政审批局承担。
特此公告
青神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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