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青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议定事项通知》(青委编定〔2020〕40号)精神,不再设立河坝子林业工作片站,将其职责划入高台林业工作片站。
目前,原河坝子林业工作片站2名在编人员已划转到高台林业工作片站。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青神县河坝子林业工作片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1726684197501C),注销登记后,由高台林业工作片站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青神县林业和园林局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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