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切实维护流转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四川省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实施办法》(川农规〔2023〕6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青神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广大人民征求意见。公示期2024年12月2日起至12月6日止,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12月6日前通过QQ邮箱:1032354591@qq.com或书面反馈。
联系人:杨攀峰;联系电话:028-38812826。
地址:青神县一环路南段101号县农业农村局2-3室
附件:青神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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