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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青建消验字〔2023〕第 032号)

  
日期:2023年09月13日  来源:青神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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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景文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2023年9月12日申请对青神县景文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装修工程(地址:青神县中岩小区2号楼2层),进行消防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所在建筑为中岩小区2#楼,建筑层数地上11层,建筑高度36.5米,原建筑已竣工验收合格。本次装修改造面积315平方米,位于原建筑2层,包括平面房间分隔改造、平面装修(地面、顶棚)、立面(墙面)装修,装修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包括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建筑灭火器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等。

二、责任主体基本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青神县景文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米通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资质等级为乙级,施工单位:四川青衣沐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四川蜀创盾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提交的下列备案材料:

1.消防验收备案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消防查验文件);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带有电子签章的PDF图纸)。

备案材料齐全,准予备案。

该工程未确定为检查对象。

2023年9月13日

建设单位签收:

2023年9月13日

一式二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上一条: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青建消验字〔2023〕第033号)

下一条: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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