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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

  
日期:2019年11月04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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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我省高职扩招工作,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退役军人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帮助理解掌握文件精神,从以下方面对文件进行解读。

一、《实施办法》的制定背景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国家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强调要“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100万人。要以现代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加快培养国家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让三百六十行人才荟萃、繁星璀璨”。5月6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出,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是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今年6月,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退役军人厅印发了《四川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将四川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招生对象是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应届、往届毕业生;第二阶段,主要招生对象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人员(以下简称“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为了鼓励支持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教育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农业农村厅、退役军人厅针对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扩招制定了《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

二、《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

高职扩招是稳就业、保民生的关键举措,是“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实招和硬招,战略意义深远。此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对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技术技能人才短缺等问题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当前,我省正处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和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期,省委提出建设“5+1”现代产业体系,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速度不断加快,一些传统行业中低端就业岗位在减少,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高技能人才需求在增加。高职扩招将为产业一线输送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整体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对于教育发展而言,高职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丰富了生源构成,促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大融合,倒逼高职教育完善考试招生办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带动办学条件改善和评价机制改革,成为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的催化剂,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齐头并进、高峰并起,对加快推进四川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鼎兴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高职扩招将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在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乡村振兴、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中发挥更大作用,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根本性脱贫、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高职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人员扩招,将他们培养培训成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帮助他们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进而改变他们个人命运的同时,也惠及他们整个家庭,将让更多社会有志青年在创造社会财富过程中实现更大的人生价值。

三、《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二)招生学校:承担本次扩招任务的学校均是省内符合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各校将按照“社会急需、容易就业、适宜成人”的原则,各学校依托本校优势资源,安排本校实力强、社会需求大、就业前景好的专业。

招生计划分类单列,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三)报名方式:考生应先在网上报名,再到户籍所在地(外省户籍人员在务工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四)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由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审核。其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新型职业农民身份。

(五)考试录取: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各高校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组织进行,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高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校予以免试录取。高校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鼓励高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已被录取人员,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暂时不能按期入学的按照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可以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时限按照学校规定执行。

(六)学习方式: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可实行弹性学制。针对不同群体的特殊性,可实行单独编班、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

(七)有关政策:

在资助方面,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其中,退役军人学生可以享受国家给予的学费补贴,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资助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鼓励高校适当减免学生学费。

在继续深造方面,本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高职扩招录取的学生,在完成高职(专科)阶段学业后,可以按照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的相关规定参加专升本考试。其中,应届退役军人毕业生,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录取计划单列;参加成人教育专升本实行免试就读。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普通本科。

(八)毕业就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或结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并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学校提供与校内其他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相同的就业服务。

四、《实施办法》的保障落实

(一)多形式抓好宣传发动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在官网上开辟专栏,及时发布招生政策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等相关内容。编印《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报考指南》,面向社会免费发放,准确解读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普通高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实施办法,多种途径做好相关政策规定的宣传、解读和生源发动工作。

(二)指导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根据扩招工作总体安排,本次考试的报名和志愿填报一并进行。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吃透扩招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职能职责,根据不同类别群体特点分类指导,切实做好考生报名和志愿填报指导等服务工作。

(三)严把考生资格审核关按照“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教育部门负责做好考生基础信息的审核等相关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新型职业农民身份。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严把人才选拔标准,严格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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