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年05月15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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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根据《中共青神县纪委 青神县监察局关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青纪发〔2015〕3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精神,紧紧围绕“讲纪律、守规矩、促廉政”主题,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打造一支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勤政廉洁、服务人民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时间2015年5月1日—5月31日

三、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宏任组长,纪检组长黄敏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监审股,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和指导、检查等工作。

四、活动内容及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至5月8日)各校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宣传栏、广播、网络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和勤政廉政典型。

(二)学习教育阶段(5月9日至5月22日)结合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七个一”活动。1.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青神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学习手册》。2.举办一次大讲堂活动。各校“一把手“要结合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和廉政风险点,为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3.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片观看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一个市委书记的蜕变》和我省、市、县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警示教育片。4.组织一次党员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活动。按照就近、方便、节约的原则,组织党员干部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参观。5. 开展一次廉洁征文活动。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廉洁小故事和廉洁教案征集活动,各校精选5篇优秀作品,于5月22日前交县教体局监审股。6.组织一次典型教育大家谈活动。各校(单位)组织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以优秀干部为典范,谈实绩、谈作风;议案为例,谈教训、谈警示,算好人生政治、经济、家庭“三笔账”,各党员干部人人都要撰写典型教育大家谈的发言材料,各校(单位)要做好活动记录。7.办1期以“敬廉崇洁、诚信守法”为主题的黑板报;校园广播站进行1次廉洁文化教育的专题广播,办1期廉洁教育的手抄小报。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23日至5月29日)认真做好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总结工作。各学校(单位)要积极探索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总结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和不足,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活动总结书面材料于5月29日前将报县教体局监审股。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做到三落实,即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责任人。

(二)强化宣传。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警示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通过宣传媒体报道活动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活动期间,各学校(单位)必须及时将活动的相关信息(不少于1篇)和图片报县教体局监审股。

 (三)加强监督。活动期间,县教体局将成立督查组,加强对主题警示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不定期督查各学校(单位)是否按方案要求抓好落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上一条: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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