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医疗保障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外伤住院举报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公示

  
日期:2024年05月10日  作者:何毅  来源:县医保局  点击:[]
分享: 

2024年3月5日,我局接到黄某某(男,四川青神人)现场反映,我县参保人毛某(男,四川青神人),因做工致外伤,于2022年9月在眉山市人民医院住院并进行医保报销。

我局立即组织人员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毛某,男,在做工的工地上(青神县青竹街道某村卫生室)从高处摔下受伤,于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22日在眉山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医疗总费用10652.99元,医保基金支付5719.44元。

我局调查后向毛某及其亲属详细讲解了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外伤性疾病住院管理的相关政策,毛某将不符合报销范围的5719.44元医保费用退还到医保基金账户。

我局告知了举报人黄某某此次举报处理结果,并根据《眉山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向其兑现举报奖励金200元。

上一条:青神县2024年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第二批)

下一条: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拟纳入2024年4月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