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规定,青神益安康药品销售大药房宸然分店等1家申请医保定点业务的零售药店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零售药店名称 |
地址 |
服务内容 |
青神益安康药品销售大药房宸然分店 |
四川省眉山市青神县青竹街道一环路东段250、252、254号。 |
职工医保门诊购药、异地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2日。
监督举报电话:028-38812519。
青神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2月15日
下一条:中共青神县医疗保障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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