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国土资源局17年半年情况报告

  
日期:2017年10月10日  来源:县国土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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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切实保护耕地为中心,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各项法律法规为重点,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持续推进国土资源“三个模范”攻坚工作,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培育更加规范土地市场,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战略目标,为国土资源保护和全县经济社会绿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责任,资源保护尽职尽责。

一是严格耕地保护。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确保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7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1600公顷,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我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完成白果乡白庙村、官厅坝村,西龙镇马槽寺村、光辉村(原鲜花村)2个县投资项目和西龙镇商家沟村、桂坪村1个市投资项目的审计和验收,项目区建设规模15977亩,新增耕地1673亩。三是开展土地卫片执法。今年,上级下发我县2016年度卫片监测图斑82个670亩,占耕地面积488.9亩。经实地核查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85.1亩,占耕地面积310.6亩;临时用地面积99.8亩,占耕地面积59.1亩;设施用地面积34.1亩,占耕地面积25.7亩;伪变化面积151亩,占耕地面积93.5亩。新增建设用地中核查出一宗违法用地,面积1.4亩,占耕地面积1.4亩,违法比例为0.36%,违法耕占比为0.45%。

(二)主动作为,保障发展持续有功。

一是强化土地报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和部署,并结合青神县城市建设用地的实际,遵循从严从紧、总量控制、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主动作为,拟定了2017年土地报征计划。及时领回了2016年第1、2、3批城市建设用地省政府批文,全力保障了滨江新区开发项目建设需求。二是优化市场配置。根据我县房地产市场需求情况,拟定了《青神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有计划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划拨土地2宗,面积286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入库1798.93万元。

(三)创新举措,土地利用节约集约。

一是坚持规划预审制度。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科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积极倡导“工业向园区集中”,不断优化用地结构。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行用地预审,不符合规划的一律不予通过。截至目前,完成用地预审6宗,面积2517.685亩,满足了“青神县城市防洪排涝工程”等项目的用地需求。二是强化巡查,落实土地供后监管。完善土地供后监管机制,健全土地利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机制,强化全程监管,重点对已供应土地容积率、绿化率等指标以及是否按期开、竣工等进行监管,有效防止土地利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发生。我县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率高达98.2%。三是加强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处置。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房地产市场供需状况,制发了《青神县2017年度土地储备工作计划》,收回青神金弘能源公司3宗1042.3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我县国土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成效较好、闲置土地较少,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并获1000亩用地指标奖励。

(四)积极探索,国土改革稳步推进。

一是启动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青神县青城镇等10个乡镇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于2016年底通过省厅审查备案,现正进行施工招投标前期工作,预计10月底前开工建设。二是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建立健全我县不动登记制度,严格程序、规范登记。截至目前,已办理不动产权证1242本,不动产证明3277本,提供咨询服务1000余次。同时,启动了登记信息系统数据库建设,完成不动产房地数据整合招标工作,力争年内完成数据建库。

(五)以人为本,维护权益尽心尽力。

一是农房审批严格程序。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居民建设用地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农房建设占用耕地,依法按程序审批,做好农房审批公示。截至目前我局共完成全县78户农村建房审批,审批总面积16.35亩(其中耕地1.13亩,非耕地3.28亩,原基改建11.94亩)。二是地质灾害防治扎实到位。我局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生命工程”来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强化群测群防,精心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网,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区县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开展2017年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制发了《青神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青神县突出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44处,并落实监测责任人、监测员,设立重点大型警示标志牌25个,强化雨前巡查、雨中核查、雨后复查,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保障体系,坚守耕地红线。

加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宣传,大力开展耕地保护“七进”活动,提高群众保护耕地的意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积极推罗波乡小溪村、宝镜村、新桥村土地整理项目,实现新增耕地804.20亩,坚守耕地红线,促城乡统筹发展。

(二)着力打造服务发展的优质平台,提升保障发展水平。

以全力向上争取指标为重点,做到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依法按程序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市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民生项目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持续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滨江新区棚户改造、虎渡溪航电工程、岷江二桥、岷东大道重点项目的发展。加强土地营销力度,计划组织8宗商住用地出让,力争土地经营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着力构建节约集约高效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和国家有关建设用地标准要求和工业集中区新建项目供地条件、投资强度等要求,做好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积极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

(四)着力加强地灾防治和安全生产,保障群众利益。

1、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做到坡到顶、谷到底、全方位不留死角,排查到底。

2、做好应急处置、监测预报、值班值守,加强信息报送,确保零伤亡。

3、按程序落实好矿业权注销和重新登记管理工作。

4、配合环保局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完善环保手续,督促企业增加环保设施和安全生产。

(五)着力维护权益服务民生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依法按程序实施集体土地征收拆迁,提高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公正性和信息公开透明度,维护农民对集体土地征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财产权,解决被征地群众的后顾之忧。二是建立健全信访事项受理、登记、调查、审理、回复程序和依法分类处置机制,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扎实做好“六访”治理工作,把各种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

(六)着力夯实业务建设的基础工作,强化基础支撑。

一是强化执法巡查,实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率100%,无被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公开挂牌督办案件,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不被纳入问责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推进不动登记工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一步精简流程,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办件效率。全力推进房地空间数据建库工作,力求形成完整的不动产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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