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成都艺术职业学院于2018年11月8日向我中心提交了不动产注销登记申请及青府常定(2018)39-6号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协议。
经初步审查,我局拟对成都艺术职业学院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川(2017)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0186号和川(2017)青神县不动产权第000018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青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48号窗口。
联系电话:028-38862398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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