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方案

  
日期:2020年01月31日  来源: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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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全国多个地区紧密开展,我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为加强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及全体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心工作实际,特制订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1月31日开始,到全省撤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之前,按照统一安排,减少人流量,降低传染风险,联防联控,统筹推进我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刘刚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副组长,综合股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安排工作。

(二)责任细分到位

主任刘刚负总责;综合股股长李伟建负责后勤保障、信息报送、协调办公场所消毒等工作;权籍股股长倪玉春负责信息安全等工作;受理股股长范红负责业务办理、电话预约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预约服务

1月31日--2月2日开展电话预约服务,联系人范红,联系电话:13550500311。

(二)热线服务

开通不动产登记咨询热线,做好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咨询、受理信访问题,引导办事群众做好登记前期资料准备工作,接受群众登记预约,分流办事群众,避免产生群体聚集。联系人倪玉春,联系电话:13378366025。

四、具体措施

(一)联系群众服务中心,每天两次对登记中心窗口进行全面消毒。

(二)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下班。

(三)中心工作人员使用后的废弃口罩不得随意乱扔,必须按群众服务中心统一要求回收。

(四)开辟专门通道对涉及疫情相关审批事项进行特事特办。

(五)发现有发烧、咳嗽、晕厥等症状的办事群众,立即拨打疫情防控监督举报电话并马上隔离安置。

(六)加强对职工及其家属健康情况的掌握,由各股室每天向综合股报告,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五、后勤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由综合股负责对接群众服务中心落实消毒水、口罩等医用物品。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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