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现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本次控规修编工作重点
本次规划修编重点依据青神县城市总体规划,对于上版控规中出现的行政办公用地、绿地布局的不合理和可实施性差的问题,同时结合滨江南路与岷江二桥的具体选线以及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的选址,梳理交通组织,统筹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优化用地布局规划;充分结合青神县发展旅游产业的诉求,配套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接待能力。
二、规划总则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包括老城区、城北新区、滨江新区和工业区。
用地规模:规划用地总面积1016.68公顷。
人口规模:根据《青神县总体规划》预测,青神县城总人口为10.1万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58.13公顷,人均用地25.6平方米。按照区域人口分配法测算,规划区内规划人口为9.6万人。
三、 功能空间结构规划
规划形成“一带、一心、双轴、四组团” 的总体功能布局结构。
一带: 指沿岷江形成滨江景观带。
一心: 以老城县政府及其他职能办公区为核心的城市行政中心。
双轴:
沿青衣大道、锦绣大道形成的东西向城市景观轴;
沿眉青路、竹艺大道形成的南北向城市空间拓展轴。
四组团: 机械产业组团、北部新城组团、老城生活组团、竹编产业组团。
四、用地布局规划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954.32公顷。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326.63公顷,规划商住用地面积为11.83公顷,规划商业用地面积为44.36公顷,规划工业用地面积为163.65公顷。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143.57公顷,其中公园绿地面积为118.2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2.31平方米。
此次公示期为30日,大家若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0日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结束后,我局将组织修改完善、按程序报批。
意见受理处: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青神县半边街19号)
电话:028-38855796
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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